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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刑法学研究生卢飞同学荣获 2016年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征文一等奖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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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25日下午,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暨优秀论文表彰交流会在广汉市瞿上园大酒店成功召开。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熊焱、四川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张树壮、四川省司法厅副厅长王强以及四川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西南石油大学、西南科技大学、四川省社科院、四川省委党校、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等高等院校、实务部门的专家学者和2016年度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征文优秀论文作者代表100余人参加了会议。我院刑法学研究生卢飞同学作为论文获奖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

本次四川省刑法学年会以全面推进刑法学学术交流、服务司法实践工作为主旨,并面向省内各高校、科研机构和司法实务单位征集优秀学术论文。论文评选主要围绕诈骗类犯罪、危险驾驶犯罪相关问题等十个方面议题,共收到来自省内政法系统、科研院校等理论与实务研究领域的论文稿件100余篇,最终评选出一等奖论文8篇、二等奖论文10篇、三等奖论文17篇。其中我院卢飞同学独撰的论文《从业禁止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对象刍议》获得本次刑法学学术年会一等奖,为我院赢得了荣誉。

本次会议由省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白宗钊主持,共六个环节。首先主持人对此次会议主要内容及到会人员进行了检验的介绍,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勤致辞,会议揭晓并宣读优秀论文表彰决定;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关于增补副会长、常务理事决议的草案;审议通过了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工作规则;会议揭晓并宣读了优秀论文的获奖名单,并邀请优秀论文一等奖的获奖作者和评审专家对获奖论文分别作了发言。

在优秀论文代表交流发言环节,卢飞同学对自己所撰写的论文《从业禁止的法律性质及其适用对象刍议》从选题、写作方法、资料查找、论文修改等方面向与会的各位理论与实务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了全面的介绍,赢得了与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最后,按照既定议程,熊焱会长对省法学会刑法学会2016年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并部署了2017年工作。熊会长指出,要坚持服务司法实践、服务我省三大发展战略和两个跨越,并将其放到突出位置,统筹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的战略性、前瞻性问题和重大现实问题,精心确定选题和方向,全面推进法学理论、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的创新,要创新学术交流方式,举办各类专题学术研讨会,促进学术交流再上新台阶。

刑法学会的评奖程序严格,先通讯评审,再会议评审,全程双盲评审,且需要同校回避,公正性较高。论文投稿者中有法官、检察官、警官、高校教师和专职研究人员,其中还有博导。卢飞同学在此次刑法学学术年会论文征稿中是唯一以学生身份获奖的,并且站上了最高领奖台!去年我院余秋莉同学同样获得一等奖。我院刑法学研究生连续两年获得这一殊荣,这并不是偶然的,充分展示了我院长期致力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孜孜不倦的努力,也为我院的研究生培养工作起了一个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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