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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民主评选园丁奖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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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15下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院长唐稷尧、副院长张晓灵(副院长陈驰、副书记李绍军因参加学校会议未到会)就我院评选首届“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成立法学院“四川师大现代园丁奖”评审委员会,确定了候选人的产生办法和选举程序等事项。

学院评审委员会由书记刘德兴、院长唐稷尧、副院长陈驰、副院长张晓灵、副书记李绍军及教研室主任李文汇、曹继明、魏春燕、赵明俊、黄通菊及民主党派代表杨晓红组成,负责选举工作。法学院的“现代园丁奖”候选人由各教研室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名。一般一个教研室推举一名候选人,民商法教研室人员较多推举两名候选人。各教研室在充分征求意见基础上产生了七名候选人,即曹继明、李明华、李文汇、罗玉尧、陈山、陈驰、黄鹤七人。716日下午学院评审委员会召开会议。唐稷尧院长首先宣布选举程序,规定由各研究室主任介绍候选人情况,然后投票,得票最多且过半数者当选;如果没有一位候选人得票过半,对票数相对较多的前两位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评审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回避,不参加投票。最后,在充分了解候选人所具备的条件的情况下,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李文汇老师得票最多并过半,当然当选。

学院书记刘德兴、院长唐稷尧表示,这种民主程序要坚持下去,成为法学院的常规制度,真正调动全院教职工的积极性,共同促进法学院的发展。

                 (四川师大法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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