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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与大邑县检察院共建司法实习基地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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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法学素质教育+法律职业能力”培养目标,增强学生运用法律解决实践性问题的能力,20101012日,法学院陈驰教学院长和熊宇老师前往成都市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在会议室与其签订了四川师范大学与大邑县人民检察院共建司法实习基地协议。

大邑县检察院陈检察长、李副检察长以及政治处、研究室的相关负责人给予了热情的接待。会上,陈检察长对法学院来检察院签订共建司法实习基地的协议表示热烈欢迎,他指出共建司法实习基地是法学院与检察院社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法制社会化建设的新举措;同时,通过共建的形式,更能促进与法学院专家学者的交流和沟通,共同探讨和解决新形势下法制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法制社会化建设作贡献。会议在和谐的气氛中进行,随后举行了法学院司法实习基地签约及挂牌仪式。

   签订共建司法实习基地协议书

 陈驰教学院长代表川师大法学院与大邑县人民检察院的陈检察长共同为司法实习基地揭牌。

法学院在实践教学小学期以及毕业实习期间选派学生到检察院实习,使学生把自己在学校学到的法律知识运用到社会实践中,通过开展司法实习活动,增强学生的实践能力,同时,也从实践中获得收益,为将来走向社会积累经验。检察院为实习学生提供实习场地,安排实习内容,指派实老师,以社会为课堂,为实习学生提供可以借鉴的实际工作经验。

在合作期间,检察院会选派杰出的检察官为我院学生以就业和法律实践能力为主题举办相关讲座、指导我院法律文化节的模拟法庭、论文大赛、辩论赛等活动;适当的时候组织大邑县检察院、法院来我院进行现场真实的教学审案。法学院教师和检察院工作人员取长补短,进行科研课题申报、教材编写、论著编著的合作;目前,我院与大邑县检察院共同申报的课题《检查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问题研究》已成功立项,成为成都市检察院的重点横向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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