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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专题讲座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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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3下午13:00,法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教育专题讲座在6301举行。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党委副书记李绍军、2008级学生党支部书记李刚及法学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预备党员参加了讲座。

法学院党委举办毕业生党员专题学习讲座的目的,是通过宣讲、学习、讨论等形式,引导毕业生党员更加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在重大政治问题面前保持清醒的头脑,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主动配合学校和学院开展工作,主动维护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党员在毕业前夕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断增强组织观念,带头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自觉配合学院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相关工作;组织毕业年级学生党员认真学习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和学校有关规定,掌握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的具体程序、时限和相关要求;引导毕业年级学生党员通过适当方式为母校(院)的改革、发展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做爱校、护校的榜样;引导教育毕业年级学生党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做好将要从事的工作,处处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不辜负母校的培养和期望。

法学院党委书记刘德兴教授做了专题培训第一讲。刘书记强调,在座党员组织上的入党是一次性的,但是思想上的入党却是不断的和永远的,希望各位党员同学在以后的工作学习中,不断学习先进理论,坚定理想信念。他指出,学生党员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以下的不足之处:一是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不够坚定;二是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主动、不深入,认识不全面,价值观有偏差,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强烈;三是组织性、纪律性不够强;四是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得不明显。希望广大毕业生党员同学认真思考,对照检查,防止上述问题在自己身上发生。他还针对以上现状,给全体毕业生党员提出了几点要求:一要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发扬党员作风,增强党员自豪感和荣誉感;二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尊重和认识共产主义道路的曲折性;三要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四要正确认识自己,正确对待他人;五要坚持学习马克思理论,努力争取思想上入党,永葆共产党人的先进性。最后,在毕业之际,刘书记推心置腹地送给大家三句话“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遇事冷静,切勿冲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以做勉励。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绍军做了专题培训第二讲。主要就毕业年级党员注意事项和党员责任进行了强调,对党组织关系的转移程序和注意事项做了详细的讲解,要求大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他要求毕业生党员保持“爱校荣校、爱院荣院”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在今后的人生旅途上充分展现四川师大毕业生的良好形象,按照“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努力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与基本理论,把个人理想和价值的实现与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守住公平正义和道德良知的底线,努力工作,为党和人民多做贡献。在毕业离校前,全体党员同学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有责任心,努力关心服务同学,促进自己就业的同时帮助同学就业,协助学院做好毕业生相关工作,按照“分工负责、定期报告”的要求,保证全体同学安全文明离校。他还希望,同学们毕业离校后,要随时向学校学院反馈就业变迁、个人成长方面的信息,加入校友会,加强联络。最后,他还告诫大家,踏入社会进入职场后,要学会处理和应对人际关系,积极工作,勇于担当,把积累工作经验当成今后人生的第一要务,“我用青春赌明天”。李绍军老师还引用了职场杂志中的一篇文章,特别强调了职场新人心态、情绪调整的重要性。

法学院2008级党支部书记李刚主持了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及第三讲。首先,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部分预备党员转正事宜,对预备党员预备期内各方面表现情况进行了考察、讨论。随后,李刚老师就我校本学期开展的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学雷锋活动、本科学生党员“三个一”活动情况进行了通报,学习了相关文件,并结合毕业年级实际和学院、学校毕业生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学生党员联系普通同学和寝室方案,落实寝室党员责任人,并就毕业前党员参与的主要工作进行了安排。他特别重申了党员的责任,要求学生党员切实履行职责,定期报告本寝室及班级同学的情况,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据悉,法学院还将联系校史馆,安排2012届毕业生党员参观校史馆,进一步加强校史教育。6月中下旬,法学院还将安排一次2012届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讲座,专门就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相关问题进行培训教育。2012届毕业生中的研究生党员教育将在5月下旬毕业论文答辩后专题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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