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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课题组圆满完成“广安市非法集资”调研任务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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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课题组赴广安中院调研“非法集资”法律问题

我省非法集资态势当前相当严峻,较为复杂的非法集资疑难案件正大量涌入法院,仍有部分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有待统一和明确,非法集资案件的善后问题由于涉及利益关系较为复杂也难以处理,这亟待全省拿出统一的对策。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于此委托四川大学与德阳中院、四川省社科院与成都中院、四川师范大学与广安中院以及四川警察学院与泸州中院对“非法集资”刑事、民事法律问题进行调研。接受委托后,我院抽调刑法学方向、民商法学方向师生共9人,组建了以唐稷尧院长为首的课题组(成员包括:刑法学唐稷尧教授、陈山教授、蔡鹤教授、张光云教授、民商法学刘如翔副教授,另有四名刑法学和民商法学研究生),经过3个月有条不紊的工作,到8月底圆满完成了调研任务。

课题组成立后,在成员间进行了合理的任务分工,形成了高效完善的工作机制。工作大致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每一个工作阶段结束时课题组都对前阶段工作及时总结,对后继工作作出部署,总共出了四期工作简报。

前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大力开展知识储备工作,练好内功。课题组积极搜集资料,包括相关书藉、论文、政府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对相关文献进行梳理,写作文献综述,制作调研提纲,明确了调研的关键性问题。

中期工作主要是实地调研。课题组先后两次去广安市调研,均受到被调研单位的热情接待和通力合作。6月9日在广安市中级法院的调研以座谈会的形式举行,广安中院张能院长、唐伦平副院长、研究室主任、刑一庭两位副庭长、民三庭庭长及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邻水县等区县法院业务骨干出席了座谈会,此次调研主要从司法审判角度了解非法集资案件的疑难点问题。7月22日与广安市依法治理民间投融资风险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简称“法治办”)相关领导以及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进行了会谈,主要涉及“法治办”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方式,取得的成绩以及面临的主要困难等,此次调研旨在掌握广安市对非法集资行政处置现状及经验。

除实地调研外,课题组还制作了针对广安市各级法院的两万余字的调查问卷,搜集了广安市法院近五年来非法集资刑、民事案件,由此课题组更深入地掌握了广安市非法集资的现状和行政与司法处置状况。

后期工作主要是撰写调研报告。在此过程中,课题组对每个问题都反复研讨,并积极征求广安市实务部门的意见。最终,课题组形成了2万8千余字的《广安市非法集资调研报告》,其内容包括广安市当前非法集资的发展态势,广安市对非法集资的行政处置经验,非法集资的刑事疑难点问题的剖析及相应处置方案,对我省非法集资的综合治理对策和建议。

在整个调研过程中,四川省刑法学会都及时督导。7月16日的中期检查会上,四个调研课题组对调研工作作了汇报,我院课题组的工作汇报得到了肯定,并进一步明确了我院课题组的工作重点。8月27日,我院课题组在省刑法学会举办的“非法集资相关问题研究”重点课题研讨会上介绍了自己的调研成果,并和其他三个调研课题组一起受到省刑法学会的高度评价,其对策建议将成为省高院乃至省政府制定非法集资规范性文件的重要的和基本的参考依据。

此资调研活动,促进了刑法学的“院校合作”,确保了研究成果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取得有实践指导意义的丰硕成果的同时,也提高了我院刑法学科的声誉;我院与广安中院也藉此形成了相互合作交流的长效机制,将在人才培养、教育培训等领域相互交流和促进;参加此次调研活动的研究生全程参与研究过程,承担研究任务,科研能力和水平得以大幅提高,这也为我院的研究生培养提供了新的思路。

图一:6月9日我院课题组与广安市法院举行调研座谈会



图二:7月16日我院课题组参加中期检查会

中期非法集资会议.jpg

 

图三:课题组负责人唐稷尧院长在“非法集资相关问题”研讨会上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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