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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党委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并参与《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处分条例》知识竞赛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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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年12月24日下午,法学院党委组织全体党员深入学习《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党委书记唐青利、党委副书记张宏英分别作为教职工党支部与学生党支部主讲人,对文件进行深入系统的讲解,并于会后组织党员参与学习《准则》《条例》知识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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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青利书记对《准则》和《条例》的内容进行了分析和解读,他认为两项法规相互配套,既坚持正面倡导,强调自律,重在立德,又强调他律,重在立规,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红线”; 他指出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适应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同时,还结合学院的工作实际,强调学院的教职工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在各项工作中做出表率。张宏英副书记结合十八大以来的理论和实践,系统介绍了《准则》和《条例》修订的背景、特点、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对《准则》提出的“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倡廉倡德倡自律的“正向航标”和《条例》中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六项纪律中的“负面清单”进行了认真解读。她强调,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领会,认认真真、逐条逐句学好,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把《准则》、《条例》的各项要求和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的心上,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了学习和解读之后,全体学生党员和教职工党员参与了学习《准则》、《条例》的知识竞赛,竞赛采用试卷答题的形式,考场纪律良好,全体党员认真完成试题并有序提交。

本次学习活动使党员师生受益匪浅,促进了党员对行为高线和底线要求的理解,督促党员严格遵守党的条例,发挥党员带头作用,保持高度的积极性和自律性,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与国家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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