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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党课学习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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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庆祝建党95周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廉洁自律意识,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保持发展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2016616日下午二点,法学院教工支部在学院大会议室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学习.

本次党课的主题是《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的章程》,由学院党委书记唐青利主讲,学院教职工党员参加了此次党课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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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书记提到“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他说:“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是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党发出的号召、提出的重要要求。”本次党课学习主要分为“党的概述”、“党章的建设历程”、“党章的基本内容”、“学习和遵守党章”四个板块。党章的概述主要介绍了党章的综述、功能与定义和基本架构。《中国共产党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党章的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四大体系”,“五大里程碑”。党的主体包括总纲和条文两大部分。学习和遵守党章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是每位党员的应尽义务和庄严责任。学习党章党规,着眼明确基本标准、树立行为规范,全面理解党的纲领,牢记入党誓词,牢记党的宗旨,牢记党员义务和权力。通过学习党的历史,学习革命先辈和先进典型牢记党的优良作风,树立崇高道德追求,养成纪律自觉。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着眼加强理论武装、统一思想行动,并要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结合起来,深刻理解党的科学理论。全党要树立党章意识,真正把党章作为加强党习惯修养的根本标准,作为指导党的工作、党内活动、党的建设的根本依据,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

最后,唐青利书记进行了总结,他指出:“凡是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凡是党章规定党员不能做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不做。”通过本次党课学习,学院党教职工进一步坚定了理想信念,明确了方向,提升了党性觉悟,振作了纪律风气,共同努力推动学院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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