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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师生参加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2016年年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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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9-20日,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主办的年会“企业法人及高管犯罪暨电信与互联网犯罪预防与治理学术研讨会”在四川省西南科技大学召开。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北京大学法学院、河北大学政法学院、四川大学法学院、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宜宾学院法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学者、研究生参加了本次大会。我院陈山教授带领4名向年会提交学术论文的同学参加了此次会议。本次会议议题有四部分,分别为:企业法人犯罪与治理,法人高管犯罪预防与治理,互联网犯罪基础理论与个罪研讨,互联网犯罪个罪研讨。在会议中,陈山教授向大会作了“信息网络自杀群组的刑事法治理”的主题报告,引发了与会者的积极讨论。会后,我院参会同学均表示通过参与学术会议,激发了自己的学术兴趣,拓宽了知识面,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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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院启动了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在不断强化研究生课堂教学、导师培养机制等传统培养方式的基础上,注重探索创新性人才培养方式:第一,带领研究生深入参与地方法治建设。如2014年我院承担的四川省人大委托的“法规清理”项目;2015年我院与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庭审实质化”学术会议;2016年我院与金堂县检察院联合举办的“刑法修正案九”学术会议等。第二,鼓励研究生参与四川省地方性法治论坛、法学研究会的学术活动。2014-2016年间,累计选派9名研究生参加四川省犯罪防控研究中心学术年会;选派20余名研究生参加四川省商法研究会学术年会;选派10余名研究生参加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学术年会等。第三,资助研究生赴省外参加全国性、高水平学术活动。如2015年资助法律硕士钟剑鸣同学赴复旦大学参加伯克利比较法国际学术会议;2016年资助刑法专业硕士周春兰同学赴武汉大学参加中国刑法学研究会2016年年会等。这种创新性人才培育方式改革很好地提升了我院研究生的学术能力、开拓了学术视野,激发了学术兴趣,也产生了一系列研究生学术优秀成果。例如,我院刑法专业师生团队撰写的“非法集资问题的调研报告”荣获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优秀成果特等奖;研究生余秋莉、卢飞撰写的学术论文连续荣获四川省刑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一等奖;民商法专业研究生郭文强、杨仁智、刘燚璐、江孟燕等分别荣获四川省商法学研究会优秀论文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以后,我院将继续巩固创新性人才培养方式相关改革,更多地带动、鼓励或资助研究生参加、参与类似学术活动,将人才培养与学科建设、服务地方法治建设等重大课题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       

                                                            2016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张睿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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