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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昭华老师荣获学校2015-2017年度师德先进个人称号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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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拟于今年教师节表彰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按照《中共四川师范大学委员会 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川师委宣〔2017〕1号)的有关规定,符合申报条件的各学院和有关单位向学校推荐了初步人选。6月29日,学校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在各学院和有关单位推荐人选的基础上评审确定了学校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5名和师德先进个人15名。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已经2017年7月3日召开的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将2015—2017年度师德标兵和师德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完毕无异议后,再由学校审批、表彰。

  师德标兵(5名):

  李贵洋(计算机科学学院)

  潘渝蓉(体育学院)

  房  锐(文学院)

  卢德生(教育科学学院)

  张全成(商学院)      

  师德先进个人(15名):

  程  思(服装学院)

  孟昭华(法学院)

  邵  银(马克思主义学院)

  王  萍(化学与材料科学学院)

  梅少云(美术学院)

  舒  斌(外国语学院)

  王开端(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

  王亚男(生命科学学院)

  潘洪义(地理与资源科学学院)

  王  雨(工学院)

  邹  鹏(国际教育学院)

  卢永平(实验幼儿园)

  潘树林(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程  霞(经济与管理学院)

  曾小钢(附属上东小学)

    

    祝贺孟昭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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