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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在实现就业过程中要争取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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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同学们注意:
    1、在找工作过程中,一定要争取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在招就处网上填写、下载),经用人单位、本人及学校(招就处、学院)三方签字盖章生效,并作为毕业派遣时填发报到证、档案投递、迁移户口的依据。
    2、请那些和一些单位已经或即将签订《劳动合同》的同学特别注意这一点。因为这不仅涉及工作问题,还牵涉到毕业派遣时你们的档案去向、户口迁移等问题(如果只和用人单位签《劳动合同》,那么派遣时就派遣到生源地,相应的档案、户口、报到证都是发回原籍)。大家要注意维护自身权益。
    3、成都市有的单位(特别是一些私营企业)不具有档案管理权,那么一般都是采用“人事代理”的形式委托管理档案并办理落户手续(可以到招就处网上去看一看,四川省人才交流中心有专门的通告)。成都规定凡是大中专毕业生(主要是本科以上),只要在成都实现就业,落实了工作单位的都可以落户。请大家注意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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