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入数据...
 
立法学教学大纲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2月7日
  查看:5308
  来源:
课程名称:立法学
英文名称:The  Science  of  Legislation
课程编号:0200724001
学时数及学分:  34学时   2学分
教材名称及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立法学》,周旺生,法律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本大纲主笔人:李佳穗
一、课程的目的、要求和任务
立法学是现代法学体系中一门新兴而重要的分支科学,是以立法现象、立法规律以及其他相关事物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学科。立法学成果有直接应用价值,它对于理论法学来说是应用法学;立法学成果能指引立法走向科学,它对应用法学来说又是理论法学。在整个法学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通过本课程的教学,应达到以下的目的和要求:
1、使学生了解立法学的价值和地位、产生和发展、研究对象和体系以及立法学的研究方法。
2、使学生掌握立法的概念。
3、使学生了解立法原理制度和技术。
4、使学生掌握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5、使学生了解的立法主体、立法权限、立法程序以及立法的完善。
为达到以上目的和要求,在教材内容和课程设置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由于立法学的学习是安排在大学三年级,学生从虽有一定的法学知识,但在进行立法学这样一门理论性较强、内容又很抽象的新学科学习时,不容易产生兴趣,授课时应注意深入浅出,注重培养学生的兴趣,使学生认识到立法学的价值和地位。
2、注意培养学生的思考能力,将教与学联系起来,作到课堂中互动,而不是单纯的灌输。
3、适当的运用分析和比较的方法,联系国内外立法学的历史和发展状况,尽量扩大学生的法学知识面。
二、大纲的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  立法学导论(4课时)
说明:
为实行和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奋斗目标,必须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因此,需要以我国社会主义立法为重点,对立法原理、立法制度、立法技术等立法的基本内容进行认真的学习和研究。要学好立法学,首先必须了解立法学是一门什么样的学科,我国立法学的基本情况,立法学学习的意义和方法。
(1)了解立法学的价值和地位。。(1课时)
(2)了解立法学的历史。(1课时)
(3)掌握立法学的对象和体系。(1课时)
(4)掌握立法学的研究方法,学会将立法学的研究方法运用到立法学的学习中去。(1课时)
第二章  立法的概念(3课时)
说明:
立法是国家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进行的制定、修改、补充和废止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专门活动。立法的本质实际上是法的本质在立法活动中的体现,对法的形成问题可以结合立法的本质一起来理解。
(1)掌握立法的概念。了解立法的词源,立法的外延、内涵和定义。(1课时)
(2)掌握立法的基本概念,即立法的基本范畴。(1课时)
(3)了解立的职能与作用。(1课时)
第三章  立法的原理、制度和技术(3课时)
说明:
立法学体系应当由立法原理、立法制度和立法技术三要素组成。脱离实际创遥远虚玄不切实用或不能应用的法学是经院法学,而专门注释现行法律、法规、规章的缺乏精神品格的又成了注释法学,只有原理、制度和技术构成的立法学学科才是完整的立法学体系。
(1)了解立法原理。(1课时)
(2)了解立法制度。(1课时)
(3)了解立法技术。(1课时)
第四章  立法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2课时)
说明:
立法的指导思想是立法的总原则,对立法工作起着根本的、全局的、方向性的指导作用。立法原则集中地体现了一国立法的基本性质、内容和价值取向,是人们从长期的立法实践中概括出来的。
(1)掌握中国立法的指导思想。(1课时)
(2)掌握中国立法的基本原则。(1课时)
第五章  立法主体(6课时)
说明:
立法主体问题是立法制度中的重要问题。立法主体与立法权密切相联系,是立法权的载体。世界各国和我国的立法主体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的特点。
(1)掌握立法主体的概念。(1课时)
(2)掌握立法主体与立法权的关系。(1课时)
(3)了解立法主体的范围和种类。(1课时)
(4)了解我国立法主体组成和活动的民主集中制原则。(1课时)
(5)了解立法机关产生和发展中经历的变化。(1课时)
(6)掌握立法机关的功能。(1课时)
第六章  立法权限(4课时)
说明:
立法权是由特定国家机关行使的,在国家权利体系中占特殊地位,用来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综合性权利体系。
(1)掌握立法权的概念。(0.5课时)
(2)了解立法体系于国家权利体系之间的关系。(1课时)
(3)掌握立法权的归属和范围。(1课时)
(4)掌握明示立法权和默示立法权。(1课时)
(5)了解立法权之间的关系和我国现行立法权限的划分体制。(0.5课时)
第七章  立法程序(2课时)
说明:
立法程序,相对于立法创制来说,属于形式方面的问题。但内容和形式总是相联系的、相互依存的。民主、科学、合理、健全的立法程序,使立法内容实现民主、科学、合理的必要保证。
(1)掌握立法程序的概念。(1课时)
(2)掌握立法活动的四个过程。(1课时)
第八章  中央立法(1课时)
(1)掌握中央立法的概念。(0.5课时)
(2)了解中央各立法机关的立法。(0.5课时)
第九章  地方立法(1课时)
(1)掌握地方立法的概念。(0.5课时)
(2)了解地方各立法机关的立法。(0.5课时)
第十章  授权立法(1课时)
(1)掌握授权立法的概念。(0.5课时)
(2)了解中国授权立法制度。(0.5课时)
第十一章  立法方法、策略和要求(2课时)
(1)了解立法的一般方法。(0.5课时)
(2)了解立法的基本策略。(0.5课时)
(3)了解立法技术的其他要求。(1课时)
第十二章  立法预测、规划和决策(1课时)
(1)了解立法预测、规划和决策。(1课时)
第十三章  法案起草(1课时)
(1)了解法案起草人、起草过程和步骤。(1课时)
第十四章  法的构造(1课时)
(1)了解法的结构的要件和类型。(1课时)
第十五章  法的总则、分则和细则(1课时)
(1)了解法的总则、分则和细则(1课时)
第十六章  立法的完善(1课时)
(1)掌握立法完善的各种方法。(1课时)
三、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立法学成果有直接应用价值,它对于理论法学来说是应用法学;立法学成果能指引立法走向科学,它对应用法学来说又是理论法学。
四、考核方式
1、期末开卷笔试  占总成绩的70%
2、平时成绩(作业、课堂讨论和课堂提问)占30%
五、参考书目
1、朱立宇、张曙光主编《立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2、吴大英等主编《中国社会主义立法问题》,群众出版社,1984。
3、刘和海、李福玉著《立法学》,中国监察出版社,2001。
4、周旺生、张建华主编《立法技术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1999。
5、李步云、汪永清主编《中国立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中国法制出版社,1998。
6、周旺生著《立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
7、沈宗灵:《现代西方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7、[美]博登海默:《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8、[美]波斯纳:《法理学问题》,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9、[德]考夫曼、哈斯默德主编:《当代哲学与法律理论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
10、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1997。
    11、查尔斯•B•纳亭,里德•狄克逊著《立法:立法例与立法论》

(微信扫描分享)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