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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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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校教字〔2009〕20号

               关于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深入实施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校字[2007]28号)、《四川师范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实施方案》(校字[2007]29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所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非外语类本科专业开设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必修课、选修课,教学运用的外语为英语。
    2、所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3、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具有较丰富的教学与学术成果,原则上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
    4、课程具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教高、积极进行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改革,教学效果优良.师资队伍中有留学归国人员或具有国外学习、进修经历的中青年教师。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
    5、课程符合双语教学课程建设标准,使用的教材是正式出版的外语原版教材(或影印版);布置和完成作业50%以上采用外文;课程考试中教师用外文命题、学生用外文的比例不少于50%;教师的课堂教学语言50%以上使用外文。
    二、申报评选安排
    10月20日前,各教学单位按照《四川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指标》(见附件一)开展课程自评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按要求填写《四川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二)。各教学单位应在申报时间截止前,将填写完成的申报材料纸本一式五份和电子文稿送交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逾期不再受理。
    11月5日前,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评,确定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的建议名单。
    11月30日前,教务处在“四川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资源网”(http://jpk.sicnu.edu.cn)开通相应课程网站,建议立项课程的教学团队可参考《语文课程与教学论》、《美学》、《旅游学概论》、《多元文化教育学》等课程的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课程网站资源建设。若课程组自行开发设计课程网站,课程网站必须涵盖我校精品课程资源网已有的栏目内容,并将课程网址报送至教务处教学研究与评估科。
    12月15日前,教务处组织相关专家对建议立项课程网站建设情况进行考察。
    12月25日前,学校将对建议课程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选,确定正式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并予以公布。
    三、其他
    1. 我校已建有“四川师范大学精品课程资源网”,各单位进行申报时可参照我校已有国家精品课程、国家双语教学示范精品课程的标准进行申报表的填写和课程网站的建设。
    2. 学校在评选中,将参考各教学单位已立项精品课程、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网络资源建设情况,并向建设成效突出的教学单位予以倾斜。
    3.对获得立项的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学校给予每门课程5000元人民币的建设经费资助,并择优向教育部和四川省推荐参加相关评选。
    特此通知。

附件:
    1. 《四川师范大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评审指标》
    2. 《四川师范大学校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申报表》
    (以上附件均可在学校办公自动化、学校主页或教务处网站上下载)


                                                     二〇〇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UploadFile/200992185333884.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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