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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选调生加分材料及“基层服务五类计划人员”审核资料的说明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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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0年选调生加分材料及“基层服务五类计划人员”审核资料的说明

 

一、三州地区生源报考三州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干部”计划被评为优秀的和在抗震救灾中受到表彰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须在20091210日前分别将户籍证明和受表彰文件原件报送四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三州生源报考三州的考生,请提供自己的籍贯或者成长地是三州的证明:

  1 大学入学前的户口簿复印件(加盖当地公安机关鲜章);

  2 考生档案中关于考生在三州读中小学的材料证明(加盖学校鲜章)。

  请考生提供其中之一。

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二、“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考生须在20091127日前将《四川省2010年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送交工作所在地的各县(市、区)项目计划业务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送市(州)相应业务主管部门;市(州)负责“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资格初审的业务主管部门须在20091130日前分别将相关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材料及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名单报省级相关主管部门;省级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汇总后于1210日前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未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

2009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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