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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在校园行,法需大家明——记四川师范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2017年年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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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而为响应十九大建设“法治中国”的要求,我院于20171221日成立了“四川师范大学教育法治研究中心”,以实现法学理论与教育实践的有机结合。

首先,法学院党委书记唐青利主持并介绍了到场嘉宾,之后法学院院长唐稷尧致辞,他指出研究中心的三点成立初衷:要积极回应党的教育方针、回应社会的需要,实现大学服务社会的需要及及整合我校学术资源并表明其大力支持工作的态度。

接着,四川省教育厅总督学傅明致辞,他根据党的十九大报告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介绍了四川省出台《实施意见》以回应的措施与希冀实现青少年教育法学理论与实践的有机结合的期望,并对研究中心的发展提出指导意见。

随后,四川师范大学副校长张海东向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中心主任陈山教授授牌,随后陈山教授为中心聘任研究员代表颁发聘书。

仪式结束后,会议键入研讨阶段,由陈山教授主持。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苏静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龚勤、四川师范大学本科生陈英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魏启琳分别为进行了教育行业与校园法治规范建设的主题报告。

紧接着,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小兰进行评议,她指出校园法律风险防范的核心问题,希望加强高校硬件软件建设,明确法律惩戒的目的;而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讲师王德政博士则提出了教师惩戒权的法律规范。之后,唐稷尧院长提出老师与学生的关系的疑问,引出了四川益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阳昕女士对培养学生与家长校园法治意识的建议。

在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党委书记蔡承尧的主持下,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崔跃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郭文强、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袁波及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亮进行了校园普法宣传重要性的主题报告。

接着,省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监测评估研究所所长赖长春、德阳市第五中学校长及党委书记徐永杰和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朱晟利进行最后的评议,而北京慧幼国际教育咨询中心西南地区主任马文与蔡书记也再次强调了普法与教育的问题。

最后,在陈山教授致谢到场嘉宾并表明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为地方法治教育出力的态度后,本次会议圆满落幕。

供稿来源:法学院分团委宣传部新闻中心

撰稿人:赵天唯

摄影人:张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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