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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书记上党课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分则学习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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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18:30,为深入学习、贯彻党对党员的纪律要求,提高党员的严肃性和纪律性,法学院2017级研究生党支部在法学院小会议室展开了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分则为主题的当科学系,本次党课由该支部书记罗欣媛进行一一分析讲解。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指定的党内法规,意在维护党的组织纪律,保证党的严肃性和纯洁性,也是党员同志时刻提醒自己的准则,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等能平稳贯彻运行。

本次学习的是于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修订版。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三大编,分则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进行阐述,对党员同志的要求和违反的处理后果均进行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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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欣媛书记对每一条规定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理解阐释和延伸,对其中牵涉到各学生党员同志从学校走向工作岗位后可能会面临的约束,进行了着重强调和提醒。特别是告诫各党员同志切勿违反党纪党规、切勿利用职务之便贪赃枉法和私相授受。并且提醒各党员同志要严格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污蔑党的行为不能做、扭曲党的形象的话不能说、破坏党的路线的事情不能有,一旦违反要求,受到处分以后,不单是党内职务受到影响,也可能会影响到党外职务状况。所以,作为一名党员同志,一定要慎言慎行,有担当、有作为。

此外,罗欣媛书记再次强调了本支部对各党员同志的纪律要求,并嘱托了各党员同志在今后的工作岗位上,也要时刻关注党对党员的要求,积极配合完成支部工作,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切勿违反党规党纪、切勿违反法律!

 

撰稿:罗欣媛

审核:唐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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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