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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教授受邀参加“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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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23,“2019互联网法律大会”在浙江省杭州市具有五千年文明历史的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地——良渚举行。此次大会由浙江大学、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人民法院、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主办。这是第四届互联网法律大会,来自全国人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实务部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南开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浙江大学近40所法律院校以及德国慕尼黑大学、法兰克福大学、荷兰乌特勒支大学等境外研究机构和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等互联网企业的近500名各界精英共赴大会,将更多目光聚焦在数字经济时代的法治创新和平台治理新实践上。

此次“互联网法律大会” 会期两天,包括数字经济时代市场治理创新论坛、数据治理与隐私保护论坛;数字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论坛;新型网络犯罪治理论坛;数字经济权益保护论坛以及检察论坛等六个部分。如何在日益繁荣同时也日趋复杂的网络生态中,充分运用“技术+共治”锻造出有温度的治理体系;在数字经济时代,如何完成对制度和治理方式的调整乃至重塑,成为与会各方的共同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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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主持“数字经济权益保护论坛”,与中国、德国、荷兰的7位学者就跨境电子取证制度、个人数据的刑法保护、网络爬虫行为的刑法规制以及人工智能状态下无人驾驶汽车的损害责任等做了深入的探讨与交流,这也是唐稷尧教授第二次受邀参加这一互联网法律界的国际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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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我校法学院为响应国家“培养掌握人工智能横向复合型人才”的要求,近年来也在密切关注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对法律人才培养所带来的新变革,不仅正在建设“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法律实验室”,部分教师也在积极开展相关内容的研究,开展相应的教改实践,期望将来在现行实践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的基础上依托大数据与人工智能技术,打造升级版的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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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