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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实践队对涌江社区党委书记进行采访 ——记法学院社会实践乐山分队《民法典》宣传活动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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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1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社会实践乐山分队赴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涌江社区对社区党委书记胡春桥进行了采访。

此次采访包含了胡春桥对于《民法典》意义的看法、《民法典》颁布对于居民生活的影响以及法律在解决居民矛盾方面的作用等内容。

胡春桥谈到:《民法典》是一部综合性、基础性的法律,《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国家依法治国以及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关于离婚冷静期,他认为此规定结合了我国社会现实和法治发展的经验,同时离婚“缓冲期”将对社区工作人员调解社区居民婚姻家庭中的矛盾冲突有所帮助,有利于家庭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和谐。此外,胡春桥对于保障弱势群体、关注社会受歧视群体以及社区矫正等社会问题表达了深刻的见解。

经过本次采访,社区实践对于社区工作与法律的关系以及《民法典》颁布的意义有了更深入的探究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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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周思宇

摄影人:周思宇

审稿人: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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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