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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赴杭州进行交流学习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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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至3日,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常务副主任、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法学院副院长苏镜祥一行赴杭州师范大学和浙江大学开展系列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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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外国语学院副校长、校党委委员李安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执行院长蒋轶初教授、学院党委书记冯涯等参加了交流讨论。李安首先介绍了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发展建设和“七五”普法期间完成的重要工作。他提到,中心的教育普法工作依托于师范大学法学学科的发展,在做好理论、知识和思想的输出基础上,要尽量搭建企业、政府、学校多方协作平台,更多地调动社会各方积极性,加强智库成果转化;师范类大学法学教育要脱颖而出,必须与自身办学优势结合,利用教育学学科优势,培养公共法治教育人才,增强人才培养与中小学法治教育发展粘结度,发展师大法学特色教育。

唐稷尧表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立足“三基地一智库”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也正在深入实践将公共法律服务嵌入青少年保护的机制,同时也在努力探索开发更多新类型新手段的法治教育宣传模式,期待在“互联网+”法治教育宣传领域与浙江省法治教育研究中心进一步增进互动、扩大交流。在法学人才培养和学科建设方面,杭州师大的先行先试为师范类大学发展法学和教育学交叉学科积累了有益的经验,希望能深入交流合作,共同为完善师范类大学法学学科建设做出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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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光华法学院常务副院长胡铭教授,高艳东副教授参加交流座谈。胡铭总结了浙江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特色和理念,他提出,学科建设需要具有前瞻性,要重视交叉学科,大力发展新兴领域,用大平台思维在人才培养上开拓创新,在师资队伍建设上严控质量。他详细介绍了法学院在交叉学科设置、课程建设等方面取得的实效。唐稷尧就未来学科发展方向、科研机制完善、研究生培养模式、青年教师交流等问题与浙大法学院进行深入探讨,表示希望学习借鉴浙大先进经验,进一步在更深层次开展交流合作。

会后,中心一行观摩了浙大法学院举办的数字法学研讨会,唐稷尧作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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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一行还参观了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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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