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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沐法治阳光 同筑乡村梦想”——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协会普法宣讲实践队工作纪要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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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当好学习研究阐释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排头兵”,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协会普法宣讲实践队在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与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鼓励与支持下,奔赴基层,采用普法宣讲、学习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实践。

实践队于6月27日至7月2日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办公室主任陈鹏、法学院教师李志栋带领下,前往四川省绵竹市进行社会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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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发前队伍合影

  6月27日下午,实践队到达绵竹市司法局。绵竹市司法局局长邱隆春为团队成员介绍了绵竹市法治建设及相关情况,并通过沟通交流确定了此次活动整体安排与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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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竹司法局实践前会议

  6月28日,实践队来到了绵竹市司法局内坐班学习。在司法局工作人员安排下,实践队分三个组轮流观摩了矫治中心与公共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了解了矫治中心的对象、各部门在社区矫正中所起的作用以及法律援助面向的群体和咨询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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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坐班学习

6月29日,实践队分为四组分别深入各个司法所进行观摩与实践学习。

在新市司法所,小组成员跟随工作人员一同走进社区矫正中心,参与了社区矫正的集中教育活动。在司法所所长的带领下,成员们进行了案例分析,对实际案例进行讨论研究。在过程中,小组成员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学习到了基层司法经验。与此同时,另一组实践队成员与广济镇司法所一同走进基层村镇社区,回访了矫正人员并观看了司法所拍摄的《民法典》宣传片,同时在所长的讲解中学到了法律文书方面的知识。 

在汉旺镇司法所与孝德司法所的实践过程中,普法实践队的成员们跟随工作人员走访了四位正在接受社区矫正的人员,通过填写问卷、对话等方式,直接客观地了解到了他们的思想动态。同时,成员们参观了全市功能最完备的禁毒中心,了解了当前的禁毒教育基本情况。还参观了享有“川西第一村”美誉的中国绵竹年画村,感受到了绵竹年画的特色以及当地的乡村民情,对于乡村法治建设的创新性有了新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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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阅读登记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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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旺司法所走访社区矫正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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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旺司法所工作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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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德司法所近景

  在6月28日的实践工作中,实践队切身体验到了基层司法工作的真实情况,打破成员平时对法律工作单纯的想法。在真实的实践活动中感受到司法工作带来的无尽力量与挑战。在这次活动中,队员们固筑了自己心里为人民服务的价值丰碑,更透彻地理解到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核。

  6月30日上午,实践队一行来到绵竹市高新产业区,参观了高新产业区内的企业,并与企业负责人进行了深度交流。下午,实践队在剑南春万吨陶坛库品尝了韵味醇香浓厚的剑南春酒,走访了现代仿制的明清酒街。在观摩学习的过程中,实践队成员深刻感受到了绵竹市的文化氛围以及绵竹市法治建设为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动力,更加领会到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性以及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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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南春酒厂实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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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高新区部分企业合影

  7月1日上午,实践队来到绵竹市新市镇红豆村,开展关于《民法典》的普法宣讲。宣讲内容涉及公共道路堆放物品的问题、婚姻家庭中财产关系的问题、工资维权问题等等。宣讲会后,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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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豆村普法宣讲

下午,实践队回到四川省绵竹市司法局进行本次实践活动总结汇报,全面总结了本次实践活动的丰富内容。从实践工作、实践内容、成员实践感想以及成果转化与未来展望这四个方面展开,回顾了实践队的实践历程,汇报提炼了本次实践的收获,并对实践队本次的未来展望做了规划。

  汇报结束后,陈鹏、李志栋以及绵竹市司法局各位领导对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协会未来的发展提出了建议与指导。邱隆春就本次活动做出精炼评价,提出“院坝协商”与“公共法律服务建设”两个重要课题,对实践队的未来发展提出勉励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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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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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人员交流发言

  通过这几日的实践与普法宣讲,实践队发现大部分村民仍不太了解维权的程序和方法,不能合理地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实践队秉承“民生民事,协商解决”的理念,欲于本次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指导下,结合绵竹市基层司法现状和相关要求,针对院坝协商这一制度进行更深层次的研究。

  7月2日,本次暑期实践活动圆满结束。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绵竹市司法局的指导与安排下,实践队成员接触到了最真实的司法实务,体验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企业中的实际转化与应用,同时坚定了实践队成员成为一名“有温度的法律人”的初心,为绵竹市司法局、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和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更深层次的交流和调研构建了良好的平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供稿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律协会

撰稿人:邓玉婷、贺紫奕

摄影人:贺紫奕、罗欣雨、邓玉婷

审稿人: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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