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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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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13日,法学院与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在法学院会议室举行。金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磊、副检察长周学勤、检委会专职委员黄太平、检察技术科科长谢孝军等一行6人,法学院院长唐稷尧、副院长陈山、诉讼法学教研室主任李文汇、诉讼法学教研室副教授、眉山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亮、经济法教研室教师甘露、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王化参加了实践教育基地签约仪式。

唐稷尧院长首先对金堂县人民检察院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并感谢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对法学院的信任与支持。随后,唐院长向对方介绍了法学院的历史沿革、科学研究、师资队伍、人才培养等基本情况,相信双方以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为契机,在未来一定会有良好的合作。

钟磊检察长介绍了金堂县及检察院的基本情况。一方面,在检察院的具体工作中需要理论的支持,另一方面,检察院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以支持学院的人才培养,也可以为老师的科研提供现实素材。钟检察长还提到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是金堂县人民检察院合作的第一家法学院,相信双方的合作有广泛前景和空间。

陈山副院长介绍了法学院已有实践教育基地的基本情况,并希望双方以后把工作做实,做到既有名也有实。随后双方围绕学生培养、科研创新、队伍建设、业务支持等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相关工作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和交流,并就检察官指导学生模拟法庭、疑难案件研讨会、检察官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等近期工作达成了一致和安排。最后,双方进行了共建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签约及授牌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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