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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稷尧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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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稷尧,四川乐山人,中共党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第一、二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

现任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纪委委员、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西南)常务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与公安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四川师范大学“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法学)”负责人,主持省级专业综合改革项目(法学)、省级法学硕士研究生一体双向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和省级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项目。

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法学会副会长,是中共四川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四川省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成都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四川省律师专业水平评审委员会委员。2022年受聘为泰国格乐大学(krirk university)兼职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

先后共主持完成包括国家社科基金在内的7项省部级课题,在包括《日本专修法学论集》《中外法学》《现代法学》《法制与社会发展》《法律科学》《政治与法律》《政法论丛》《中国刑事法杂志》等国内外法学权威期刊在内的各类刊物发表论文近60篇,出版《经济犯罪的刑事惩罚标准研究》和《从文本中的刑法到司法中的刑法》2部学术专著,获得省、厅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6项。

长期坚持在第一线为法学本科生、研究生讲授刑法学等基础课程,是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刑法学的负责人,合著、参编《刑法学》、《犯罪学》等4部教材。2009年以来,主持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本科教育的各项改革实践,构建了符合西部地方法学院系实际条件的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法学本科人才“1234”培养模式、“一体四翼”法学教育资源平台和西部卓越法治人才职业品格培养“2345”创新模式,先后两次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是该培养体系的首倡者、主要设计者与直接实施者。2018年主持申报并建立了西南地区高校中首家省部共建并集青少年法治宣传、青少年法治教育师资培训、青少年权益保护、教育法治智库为一体的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近年来,深度参与了《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四川省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的起草以及四川省地方法规的起草、咨询与论证活动;作为首席专家,主持编撰了2018、2019、2020年度《成都自由贸易试验区法治环境建设白皮书》并由成都市政府对外发布,是国内首个有关自贸区法治环境的白皮书,对国内自贸区法治环境建设与评估都产生了较大的反响;主持起草《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专家代拟稿》《教育部教师教育惩戒权实施细则(四川建议稿)》,获得四川省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的肯定与采纳。作为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专家咨询委员,多次参与成都市两级法院的司法改革咨询、论证活动。作为成都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专家组副组长完成了成都市政府委托的深化“放、管、服”改革研究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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