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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王迁: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位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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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3日晚,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王迁莅临我院,为同学们带来一场题为“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在著作权法中的定位”的专题讲座,此次讲座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华东政法大学教授陈绍玲、四川师范大学教授杨小兰作为与谈人出席该讲座,本次讲座由法学院院长陈山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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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座伊始,王迁教授以“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作品吗?”一问开篇,引领同学们进行“独创性客观说”之辩。王迁教授结合著名的猕猴自拍照、人工智能生成绘画《通向天堂之近路》等一系列案例,探究著作权法的立法目的与精神。只有人才能理解和利用著作权法的激励机制,因此只有人的创作成果才能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结合。“法律有但书,逻辑无例外”,王迁教授通过一个个反例严谨地击溃了“独创性客观说”的形式逻辑体系。

随后,王迁教授从“法律拟制”的两个方向进行推导,结合相关判例及法条,得出有关拟制作者的规定与作品认定无关的结论。“创作”是基于自由意志直接决定表达性要素的行为,人工智能的研发者或使用者对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仅有间接影响也是王迁教授一贯坚持的观点。

最后,在谈论ChatGPT多种多样的盈利模式时,王迁教授认为由于对人工智能生成内容的利用有其不同于作品利用的商业模式,不将其认定为作品不会影响对人工智能技术的投资,也不会违反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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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创新是第一动力”、“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王迁教授由此向同学们坚定阐述“著作权法是为激励人的创作而生”,对于未来人工智能和著作权法将走向何方,王迁教授以开放的态度倡导同学们扎根现实,无论技术如何进步,社会如何发展,都应铭记著作权法的初心和使命。

与谈环节,陈绍玲教授与杨小兰教授分别从法律方法与法律思维的角度鼓励同学们在这场精彩绝伦的法律推理中汲取经验,在学习生活中聚焦热点、关注社会。王迁教授在互动环节也对同学有关人工智能法律研究的困惑进行了缜密答疑,分享了他在多年学术研究中积累的经验。讲座在一阵阵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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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赵思盈

审稿人:分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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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