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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立命民生 缘法而行”普法宣讲实践队赴普格县开展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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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法同行,投身实践。7月8日,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立命民生 缘法而行”普法宣讲实践队在指导老师、法学院学生办公室主任、分团委书记熊胤带领下前往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县开展为期7天的法治助力乡村振兴和暑期社会实践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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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一行16人有序乘坐高铁和大巴于下午到达普格县人民法院。随后,本次活动的见面交流座谈会在法院六楼会议室召开。普格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徐绍辉、办公室负责人吉比拉尔、熊胤和宣讲实践队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上,徐绍辉首先对宣讲实践队的到来表达了诚挚欢迎,并简单介绍了普格县人民法院的基本情况,讲述未来一周工作安排,最后祝贺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圆满成功。熊胤对于普格县人民法院对于本次活动的支持表示感谢,要求团队成员在实践工作中要主动作为,认真工作并严格遵守法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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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螺髻天下奇,送法进景区”。7月9日,宣讲实践队成员分为两队,采取流动普法和定点普法的方式前往螺髻山镇进行普法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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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与螺髻山派出法庭联动,对当地居民和景区游客进行关于环境保护的普法宣传教育,用简单通俗的语言、便于理解的案例,针对环境问题进行普法宣传。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对于婚姻家庭、债权纠纷等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法律问题,依托自身法律知识对其进行法律答疑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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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沿螺髻山镇街道进行流动普法,成员们以接地气的内容、充满活力的讲解、有趣的宣传册发放,向沿街遇到的每位有需求和有兴趣的人普及法律条文和法治思想,为全民普法事业贡献更有力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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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普格县人民法院的大力支持下,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已有序拉开帷幕。在接下来的工作学习中,普法宣讲实践队的成员们将继续保持饱满的热情和严谨的态度,用实际行动去展示川师大法学院的精神风貌,诠释法学人的责任与担当。

7月7日,行前工作布置和安全教育座谈会在学院党员会议室召开。熊胤规划部署未来七天实践中的注意事项与工作安排,特别强调了出行的安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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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人:王悦悦 肖婉欣

摄影人:普法宣讲实践队成员

初审:袁可含

复审:熊胤

终审:唐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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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熊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