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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术语生活化 司考试题入课堂 ——法学院开展法律课堂教学示范课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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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是法学院学生在校期间最为重要的专业考试,提高学生课堂学习的积极性,将法学理论教育与司法考试应试教育相结合2016年3月24日14:30,法学院孟昭华老师在法学会议展开了题“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的院级教学示范课。法学全体教师60余人参加了本次公开

孟昭老师以“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为例进行了课堂授课展示。教学展示环节结束后,她进行了课堂反思,对教学准备教案设计、课堂语言等进行了说明,以“熟、新、俗”概括言。“熟”是教学准备环节,特别强调对于授课内容的熟悉性,做到对所内容胸有成竹、出口成章,不能过度依赖教案与PPT提示,要让学生的注意力集中于授课老师个人增强课堂感染力;“新”是教案设计环节,反对课堂教学吃老本儿一本教案多年不变的现象,结合学生所处的信息爆炸时代特点,以最时新的事件为例设计课堂;“俗”是课堂语言环节防止曲高和寡让阳春白雪的法学易近人。为此,意选司法考试题为行说明,孟老师认为所涉术语抽象或法律规范顾及缜密要求后过于冗长,不利于学生记忆,建议术语生活化,以学生身边的例子引导学生掌握课堂内容。

最后,法学院陈山院长对此示范课表示感谢,并希望全体教师以本次示范课为参考,结合平时授课,积极提高教学技能,并鼓励老师们多多交流、互通有无、各取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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