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大学生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律援助中心)是经我校人事部门批准设立的,旨在为本校师生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专业、无偿的法律援助的专门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挂靠法学院,由法学院副院长陈山教授担任主任,法学院苏镜祥副教授担任常务副主任,并聘请兼具理论学识和实务经验的老师担任指导老师。
法律援助中心的主要业务是为四川师范大学在校师生及社会弱势群体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诉讼代理、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并配合有关部门适时开展法制宣传活动。
为保障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法律援助中心决定面向我校法学院本科生以及研究生招聘12名工作人员。2016年4月20日晚7点,在我校狮子山校区七教602法律诊所办公室,苏镜祥副教授对报名应聘的同学进行了面试,现对录用人员信息公布如下:
姓名 | 年级 | 学号 |
曾利娟 | 诉讼法学2015级研究生 | 20150305001 |
张娜 | 刑法学2015级研究生 | 20150303013 |
王鹏超 | 2015级法律硕士研究生 | 20150391014 |
张炳亮 | 诉讼法学2015级研究生 | 20150305004 |
田洋 | 法学院2013级3班 | 2013020340 |
江成 | 法学院2013级2班 | 2013020220 |
罗凡 | 法学院2013级2班 | 2013020229 |
陈朝月 | 法学院2014级3班 | 2014020306 |
胡婕莹 | 法学院2014级4班 | 2014020413 |
庞黛 | 法学院2014级1班 | 2014020124 |
曹雪琴 | 法学院2014级4班 | 2014020404 |
陶宇鑫 | 法学院2014级1班 | 2014020133 |
由于机构设置的限制,对于未被录用的同学,我们表示由衷的歉意,同时感谢您对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支持。
如对面试结果有疑问,请电话咨询法律援助中心苏镜祥副主任(联系电话:139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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