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关于开展2016年度校级优秀教案评选工作的通知》(校教字〔2016〕3号)精神,为深入实施“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计划”,促进课程教学内容更新、教学方式与手段转变,深化课程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面向全校教师开展了2016年度校级优秀教案的征集与评选活动。
学校按照按照“上一学年度以来教师有教学事故或通报不评优”、“教案中涉及的课程在已有人才培养方案中找不到不评优”、“已经参加往届评选的优秀教案不评优”、“教学设计过程过于简略不评优”、“参评教案的基本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等原则,经委托专家组评审,共评选出46个教案作为2016年度校级优秀教案,现将获奖教案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本次评选出的校级优秀教案,学校将统一颁发证书。
开展优秀教案评选是进一步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和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希望全校教师结合教学实际,精心撰写优秀教案,不断完善和更新教案,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从而进一步改进教学效果,提高教学质量。
根据川师教〔2017〕17号文件,我院唐仪萱副教授制作的《合同法》第三章第二节教案成功入选。
附件截图:
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度优秀教案一览表 |
序号 | 学院 | 作者 | 课程名称 | 参评章节 |
1 | 法学院 | 唐仪萱 | 合同法 | 第三章第二节 |
2 | 外国语学院 | 陈帆 | 高级法语1 | 第一单元第二课第三小节 法语新闻标题中的“文化隐迹语” |
3 | 教育科学学院 | 李松林、罗莉君 | 课程的基础、原理与方法 | 第三章第二节—学校课程开发的顶层设计 |
4 | 数学与软件科学学院 | 郑珺 | 高级财务会计 | 5.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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