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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建设工作总结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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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院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有法律素养、有职业道德、有职业技能的应用型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人才”,学院的教材建设与选用工作也围绕此目标展开。
教材是体现创新教育教学理念,传授知识和培养人才的主要媒介和载体,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保证。为了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我院确立了以“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和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为教材选用的原则,使在学生获得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同时,也获得本课程最前沿的信息,同时,在教材的建设、管理与规划方面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保证了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制定了一系列教材建设、管理和规划实施的细则和办法,确保高质量的教材进入课堂
        我院根据教育部教高[2001]4号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的精神,制定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教材建设、管理和规划的文件,以确保在教材选用、自编、征订、发行等方面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保证了教学秩序的稳定,把住了教学质量第一关。
        二、在教材选用、规划方面实行学院领导下的教研室负责制
教材的选用使一项非常严肃的工作,各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必须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对教学质量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精选教材。
        首先,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学校教材选用及学院的实施细则的规定,对教材的选用提出建议,经教研室讨论通过;然后由教研室报请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核同意;再由教学秘书编制教材选用与征订计划,并报学校教务处复核与审批。如果征订的教材观点过时、内容陈旧或者错过征订时间,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根据实际情况承担相关责任。
        其次,未经学校教务处和学院同意,如果任课教师或者职工直接向学生出售、推销教材、教辅材料、讲义或另收教材费,或者以成绩考核不及格威胁学生,强制向学生发放教材、收取教材费的,学院将根据学校规定报请学校追究其教学事故责任。
        再次,各教研室主任与任课教师负责科学规划,结合课程建设和改革的实际建立起专业课的系列配套教材体系,每门课程配套教材优先选用最新版本,以保证我院课程教学内容始终处于、在学科发展的前沿。
         三、建立教材建设激励机制
        为了提高我院课程配套教材建设的质量,调动教师著书立说的积极性,促进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提高课程教学质量,我院对列入校级以上规划的高质量的教材的编著者和发表教材研究论文的作者给予相应的资助与奖励。
        四、重视教材评价工作
        各教研室每学期组织任课教师对各门课程使用的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进行分析和研究,并建立起教材样书库;同时要求资料室及时给各教研室提供图书信息,加快更新教材步伐,确保高质量的教材尽快地进入了课堂,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我院近年来使用的教材有统编教材和自编教材两大类,前者占90以上,从比例来讲是科学的、合理的和适用的。
         1、权威性高。以“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系列和 “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系列为例,这两个系列的教材(特别是前者)均是由国内本领域的权威学者担任主编、知名学者参编而写成的教材,使得该教材的理论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我国相关法学研究领域中的主流观点,因而使得学生通过使用该教材,基本上能够了解本学科的理论知识和发展现状。
         2、新颖性强
这些教材基本上是近3年内出版的教材,其中很多教材还根据最新的理论研究成果、立法变革和司法实践进行了适当的修订。这就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教材内容的新颖性,能够使教师和学生了解到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的最新动态。
        3、理论和实务联系紧密
绝大多数教材具有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将理论和实务很好地联系了起来,教材编撰者在系统介绍本学科基本理论、知识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对实务问题的分析,由于法学本质上是一门实践的学科,这有助于培养学生将法学理论运用到法律实践中去
        总地来讲,我院最近三年选用的教材是比较理想的,从实际效果来看,教师和学生的反映也是不错的,这说明我院关于教材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是明确的,选用教材的标准是正确的。同时也必须指出的是,有个别课程的教材也存在着诸如内容陈旧,没有及时修订,不能反映法学理论研究、立法变革和司法实践的最新成果;理论与实践相分离,不能将理论与实践很好地结合起来的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方面要依靠老师在教学过程中不断补充最新资料,另一方面也有赖于今后在预订教材时注意选择那些最新的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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