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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法教学大纲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09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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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商法
英文名称:Commercial  Law
课程编号:0200722017
学时数及学分:68学时   4学分
教材名称及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商法学》,覃有土,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年
本大纲主笔人:王燕莉
本大纲审定人:院学术委员会
一、课程的目的、要求和任务
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商法是最基本、最重要的法律部门之一,是维系市场经济秩序的主要法律手段。自1993年以来,商事法律法规逐渐发展起来。商事立法的高度发展,已经远远突破了传统经济法和民法的法律体系范围,它向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学教育提出了新的课题。商法学作为法学本科生的一门必修课程,教学时间为一学期,约68学时。
通过这门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系统准确地掌握商法的相关理论、原则及各项民事法律制度,并能运用所学的理论去正确分析和解决商事纠纷,把学生培养成为既有法学素养又具备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为达到以上目的和要求,在教材内容和课程设置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1、鉴于本课程是法学本科专业的基础课,在教材内容的选取上既要考虑民法学的基础,又要注意各门学科之间的衔接。例如在讲到商主体、商行为时,应结合民事主体、民事法律行为的基本理论。
2、课程既具有理论性,又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因而在教学中要理论联系实际,以案例教学为补充的方式展开课堂讨论。同时在教学中要特别注意学生思辨能力的培养,训练其基本的法学思维方式。

二、大纲的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
引言(1学时)
说明:简要介绍商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参考书目及商法在实践生活中的应用。
第一编  商法总论(20学时)
第一章 商法概述( 9学时)
第一节 商法的概念及其调整对象
一、商法的概念及特征
二、商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商法的历史沿革
一、大陆法系
二、英美法系
三、中国
第三节 商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一、商法部门的独立性
二、商法与民法的关系
三、商法与经济法的关系
四、商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第三节 商法的一般原则
一、促进交易迅捷的原则           
二、强化商事组织的原则
三、维护交易安全的原则
四、维拟交易公平的原则
说明:(1)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商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商法与其它法律部门的关系以及商法的基本原则。
(2)教学重点是商法的概念和特征,商法的调整对象,商法是相对独立的法律部门。
      
第二章 商事法律关系(6学时)
第一节 商事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商事主体
一、商事主体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事主体的分类
第三节  商行为
一、商行为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行为的分类
说明:通过本章学习,学生了解商事主体与商行为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第三章  商业登记(2学时)
第一节  商业登记概述
一、商业登记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业登记的意义与作用
第二节  商业的种类和效力
一、商业登记的种类
二、商业登记的效力
第三节  商业登记的程序
一、申请
二、审查
三、核准
四、公告
说明: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了解商业登记的效力及程序。

第四章    商业名称(2学时)
第一节  商业名称概述
一、商业名称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业名称与商标
第二节  商业名称的取得与转让
一、我国商业名称的法律规定
二、商业名称的登记
第三节  商业名称权
一、商业名称权的概念
二、商业名称权的性质
说明: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我解商业名称的概念、商业名称权的性质及转让。

第五章  商业账簿(1学时)
第一节  商业账簿概述
一、商业账簿的概念与特征
二、商业账簿的种类和内容
第二节  商业账簿的保存与备置
一、商业账簿的保存年限
二、商业账簿的备置原则
说明:本章学习,主要使学生了解商业账簿的概念、种类及内容。

第二编  公司法
由于学院对公司法单独开设为一门课程,商法的教学大纲中不再包括该部分内容。

第三编  破产法(12学时)
第一节 破产法总论(2学时)
一、破产的概念
二、破产制度的意义
三、我国的破产法律规范
四、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五、破产原因
六、破产案件的管辖
七、破产案件中的裁定
八、破产法对企业职工的保护
第二节 破产案件的申请和受理(2学时)
一、破产案件的申请
二、破产案件的受理
三、债权申报
四、破产无效           
第三节 债权人会议(2学时)
一、债权人会议的法律地位
二、债权人会议的组成和职权
三、债权人会议的召开和议决程序
第四节 破产宣告和破产清算(4学时)
一、破产宣告
二、破产清算组
三、破产财产
四、破产债权
五、破产抵销权
六、别除权
七、破产费用
八、破产变价和分配
九、破产案件的终结
第五节 企业拯救程序(2学时)
一、企业拯救程序概论
二、和解程序
三、重整程序
说明:对于通过本编的学习,有如下要求:
(1)了解破产法的重要意义,把握破产法与债务清偿法、企业法的联系。
(2)掌握破产程序的集体清偿原则和公平清偿原则,注意了解这些原则在破产案件受理制度、破产无效行为制度破产宣告、债权人会议制度和破产宣告制度中是如何体现的。
(3)掌握破产财产、破产债权、破产抵销权、别除权等破产实体制度的主要规则及其实际应用。
(4)了解破产清算组的职能,掌握执行清算事务的基本程序和操作方法。

第四编  票据法
由于学院对票据法单独开设为一门课程,商法的教学大纲中不再包括该部分内容。

第五编  保险法(14学时)
第一节 保险法概述(1学时)
一、风险与保险
二、保险法的定义、特征及原则
第二节 保险的基本法律制度(2学时)
一、保险分业经营制度
二、保险资金运用制度
三、再保险制度
第三节 保险机构法律制度(2学时)
一、保险机构的概念
二、保险机构体系
三、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保险公司
五、保险代理
第四节 保险合同(3学时)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和种类
二、保险合同的订立
三、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四、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五、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
第六节 财产保险法律制度(2学时)
一、普通财产保险
二、运输工具保险
三、责任保险
四、保证保险
五、财产保险理赔制度
第七节 人身保险法律制度(2学时)
一、人寿保险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三、健康保险
第八节 保险业的监督(2学时)
一、保险公司的监管
二、保险经营规则
三、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
四、保险中介经营及其监管
说明:保险制度是现代社会重要的法律制度,通过本章学习,学生应达到如下要求:(1)掌握保险基本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了解保险企业运作的财政情况和基本的保险制度。(2)掌握我国保险机构的组织体系以及保险公司设立、变更和终止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3)掌握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订立保险合同的程序以及关键条款的商业意义和法律意义。(4)掌握财产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财产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5)掌握人寿保险合同的主要内容,了解人寿保险法律制度的基本内容及其实务。(6)学会用已学知识解决保险合同纠纷。

第六编  证券法
由于学院对证券法单独开设为一门课程,商法的教学大纲中不再包括该部分内容。

第七编  海商法(11学时)
第一节  海商法的一般理论 (1学时)
一、海商法的概念
二、海商法的历史沿革
三、海商法的渊源与适用范围
第二节   船舶与船员(1学时)
一、船舶的概念
二、船舶物权
三、船员
第三节  海上运输合同(2学时)
一、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二、海上旅客运输合同
第四节  船舶租用和海上拖航合同(1学时)
一、船舶租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二、海上拖航合同
第五节  船舶碰撞与海难救助(2学时)
一、船舶碰撞
二、海难救助
第六节  共同海损(1学时)
一、共同海损的概念与成立要件
二、共同海损的牺牲与费用
三、共同海损的理算
第七节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1学时)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概念与基本内容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制度的适用
第八节  海上保险(2学时)
一、海上保险的概念与性质
二、海上保险合同
说明: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海上运输合同、提单、航次租船合同、船舶租用合同、海难救助、共同海损、海上保险有初步了解。

第八编  商事信托与期货交易法(10学时)
第一节 信托的概述(2学时)
一、信托的概念与功能
二、信托财产及当事人
第二节  信托的设立及效力(2学时)
一、信托设立的条件
二、信托的无效与可撤销
三、信托的变更与终止
第三节 期货交易法概述(2学时)
一、期货交易的特点和作用
二、期货交易的种类及法律关系
第四节  期货交易所与期货经纪商、交易人(2学时)
一、期货交易所的设立及组织机构
二、期货经纪商与期货交易人
三、期货交易合约
第五节  期货市场的风险与管理(2学时)
一、期货交易的风险及法律责任
二、期货交易市场的管理


三、本课程是一门应用性很强的部门法。学习本课程,应具备法学基础理论的知识及民法的学习,在法学的学习中,要完全掌握民法、经济法的知识和理念,应加强对本门课程的学习。

四、教学方式
面授与社会实践
五、考核方式
1、期末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
2、平时成绩(作业、课堂讨论和小论文等)占30%

五、参考书目
1、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2、赵万一主编:《商法学》,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
3、周林彬,任先行:《比较商法导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4、赵旭东主编:《公司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
5、王新欣主编:《破产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5、司玉琢主编:《海商法》,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7、哈罗德J伯尔曼  法律与革命[M].贺卫方等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
8、泰格 利维著  《法律与资本主义的兴起》纪琨译,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
9、范健:《商法教学案例》,法律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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