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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诉讼法学科点师生到青羊区检察院开展理论与实务交流
时间:2018-12-25 22:38:2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585

我院诉讼法学科点师生到青羊区检察院开展理论与实务交流


    为加强理论与实践的结合,2018年1127日下午14:30,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硕士点李长城教授、李文汇副教授、全亮副教授以及苏镜祥副教授四位老师及研究生一行8人,代表我校少年司法研究与服务中心前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检察院就“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法律援助”主题进行了深度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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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开始,青羊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负责人简单介绍了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的成立和发展情况,在此基础上系统地介绍了该院未检部门面临的案件数量和案件类型并作简要分析和总结。青羊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指出,今年青羊区检察院办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数量达到自该部门2013年成立以来的顶峰,其中有百分之六十左右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都涉及少数民族;因此在今年,该院针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了诸如与教育局会签文件、提出针对校园犯罪的专门办法倡议、提出检察建议以及针对该辖区中小学的“法治进校园”全覆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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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会议的深入,四位老师分别提问并围绕主题进行了探讨。其中,刚刚留德归来的李长城教授介绍了德国未成年人犯罪的规制方式和机构,以及我国目前可借鉴德国单独设立少年法院和少年法庭的设想,对此与会人员提出了各自的意见;全亮副教授提问:“针对未成年人犯罪,检察院实际上力量单薄的情形下,检察院期待哪些部门应最为重视”,负责人答:“应为公安机关,他们负责侦查工作,掌握案件的第一手资料,如果他们工作不到位,对于受害人的心理疏导不到位,很有可能导致案件工作重心后移,很多本应在他们手中结束的工作会再一次让检察院承担。”苏镜祥副教授针对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的定位这一命题问道:“在未成年刑事案件中,律师在各阶段应该何时到位?”“员额制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各自的权限和职责”“法律援助律师和委托律师工作质量问题”等,负责人均给予耐心解答;李文汇教授则从比较法学角度入手结合我国未成年司法案件实务,与在座参会人员分享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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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后半段,参会人员又在社会调查、服务购买、办案经费、未成年人帮助教育、量刑建议等方面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整场会议过程平稳顺利,内容充实具体,最终在理论与实践的碰撞中,在思维与情怀的交融下圆满结束。本次会议扩大了我校少年司法研究的影响力,有助于少年司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的深入推进。

编辑:全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