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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西南)执行主任唐稷尧教授参加“第四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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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由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发起指导,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财经大学联合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协办的第四届中国教育法治与教育发展高峰论坛在上海财经大学成功举行。本次论坛聚焦“构建更高公平更有质量教育的法治保障机制”“新中国七十年教育法治发展的回顾与展望”总主题展开研讨,来自教育部、上海市教委、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安徽大学、西南大学、四川师范大学等20所高等院校及教育行政部门法学、教育学等相关领域的70余名专家参加了本次论坛。中国教育发展战略学会会长孙霄兵、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王大泉、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郭为禄和安徽大学副校长程雁雷分别以“在法治的旗帜下,沿着依法治教的道路奋勇前进”“加快教育立法,助力教育立法现代化”“新时代留学生招培制度完善”“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领域行政法问题研究之回顾与前瞻”为主题作了主旨演讲。与会的法律专家与教育专家围绕“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法学理论体系与学科建设”“教师惩戒权与依法治教”等三个专题展开了深入、热烈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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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教育部新设立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共建单位,我校法学院党委书记、中心执行主任唐稷尧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在“教师惩戒权与依法治教”分论坛做了题为“教师教育惩戒权的法律定位与制度构建”的主题演讲,针对当前教育部正在草拟的有关教师教育惩戒权的行政规章草案从立法目的与目标、法律定位、制度构建等三方面进行了阐述,获得了与会代表的积极反应与热烈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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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西南)是我校与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四川省教育厅三方于2018年10月合作共建的集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师资培训、青少年权益保护、教育法治理论研究四大功能为一体的面向西南地区的区域化中心。一年以来,中心积极开展了多项法治宣传、法律援助、师资培训及教育法治的研究工作。今年10月,根据教育部的要求,中心在省教育厅的直接指导下,集我校法学院与教育科学学院的力量,完成了《教育部教师教育惩戒实施办法(专家建议稿)》并送交教育部政策法规司,直接参加此项重要的全国性行政规章的立法咨询、起草,扩大了中心及我校法学学科、教育学学科在全国教育法治领域的影响和对外交流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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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