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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山教授应邀参加“中德法学方法论研究新发展”学术研讨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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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法学方法论领域的国际学术交流,推动法律正确适用,9月9日,“中德法学方法论研究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法学方法论研究的跨学科对话”学术论坛在镇江举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中国台湾政治大学、中国澳门科技大学等30余所国内高校,及来自德国慕尼黑大学、奥格斯堡大学、威尔茨堡大学、哥廷根大学、弗莱堡大学、汉堡大学、科隆大学、帕绍大学、波鸿大学等10余所高校的130余名法律学者聚焦中德法学方法论研究主题,开展跨学科对话。本次研讨会由江苏大学法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法理》杂志主办,北京大学出版社、镇江市律师协会协办。法学院院长、陈山教授应邀参加了会议,并做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刑法方法论意义”的主题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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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山教授在报告中指出:在中国刑法学知识转型过程中,曾却被贬斥为政治上空洞的说教,这并不正确。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过程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恰是中国刑法学自主知识体系建构的核心概念,必须予以坚持与不断发展。现代社会普遍地承认主客观相统一的存在构造对价值评价的约束作用,即将规范评价的因素按照科学方式分配和布局,最终实现归责的正当性。犯罪论中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绝对不是一个仅仅服从于意识形态斗争的冗余物,其是近代科学发展、认识水平提高对刑事归责提出的正当要求。大陆法系的犯罪论体系不是刻意按照主客观相统一原则来编制,但确实暗合了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的规定性要求。

  陈山教授发言得到了与会同行的肯定。在会后,陈山教授还与德国奥格斯堡大学法学院申柳华研究员就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德日刑事法论坛”相关事项达成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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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