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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香港韩润燊律师楼签署协议 共建法治人才培养基地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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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日下午4时许,香港韩润燊律师楼黄显舜律师带领杨大福律师、何光伟见习律师并协同香港世纪大律师事务所的庄建朝大律师、麦英田港大律师一行5人的代表团造访了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与法学院开展合作交流。代表团一行先是考察了教育部青少年法治中心、法学院校园法庭、法律援助中心等实验场所,随后到法学院小会议室座谈交流。学校国际交流合作处处长郑鸿颖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教授、院长陈山教授、党委副书记张宏英副教授、副院长余华教授、副院长苏镜祥副教授、法理学教研室主任赵旭副教授、外事秘书罗遥助理研究员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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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由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教授主持。首先,郑鸿颖处长向黄显舜律师一行介绍了四川师范大学的办学历史与办学定位。她特别指出,学校是四川省高校对外交流中心之一和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资格和接收澳门地区保送生的高等院校,是四川省高等教育学会中外人文交流工作专业委员会理事长单位,已与28个国家和地区的110所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和人才培养关系,培养各类层次的境外留学生,并开展各类层次、不同国别的中外联合培养项目。随后,陈山院长全面介绍了法学院的办学特色与成就,在涉港、涉外等境外人才培养方面,法学院从2003年参加JESSUP国际模拟法庭竞赛以来多次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建设了省级一流课程《国际私法》,正联合天府中央法务区、四川省自贸区法院共同申报“教育部涉外法治人才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他指出,本次合作对于双方都是一次新契机,希望借助香港律师代表团的平台与窗口,为学院涉港、涉外人才培养提供的强大领域支持。最后,黄显舜律师等分别介绍了律师楼的基本情况和业务范围,并表示要大力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号召,把开展川港两地法律合作作为提升创新能力的发动机,希望未来携手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打造更多的境外人才培养平台与途径,让更多的好项目从境外走向学校、从学校走向境外。他表示,将进一步拓展双方合作领域,在互联网法治、教育法治等领域深化合作,共享发展机遇。在热烈的气氛中,双方正式签署了法治人才联合培养的框架协议并互授基地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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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法学院与香港韩润燊律师楼签署协议,共建韩润燊律师楼法治人才培养基地,是法学院在境外建立的第一个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对于拓展我校法学专业学生境外交流学习机会,增长涉外法律知识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


 

撰稿:匡俊钢

摄影:匡俊钢、王继晨

审核:罗遥、陈山

复核:唐稷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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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