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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201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规定
时间:2012-09-13 08:50:28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1537

一、按照学校规定的条件(平时成绩和优秀标准),选出够条件的同学。

二、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学院按照推荐名额的12的比例及学校文件的规定确定免试硕士研究生初步推荐名单24人。

三、学院按照学校规定成立推荐工作小组,负责该项工作。

四、笔试

1.笔试时间:916日下午1430--1730

2.笔试地点:待定

3.笔试内容: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诉讼法学五门,每门课两个题,满分共100分。

4、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将公布在法学院公告栏。

五、面试。

1.面试时间:917日上午830

2.面试地点:学院小会议室

3.面试内容:宪法、民法、刑法,总分30分。

六、公布总成绩(百分制):

总成绩=笔试成绩×7%+面试成绩×7%+三年专业成绩×80%+综合素质×6%+加分。综合素质评定按《法学院推荐免初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综合评价及确定推荐顺序实施办法》执行。

七、确定推荐名单:按总成绩从高到低取前12,如前12名中出现放弃保送资格的情形则依次递补。

八、有关其他情况详见法学院网站和学校网站学校《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2012911

编辑:万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