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党委召开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讲暨
工作部署会



2013年10月17日下午14:00,法学院党委在7教613校园法庭会议室召开“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宣讲暨工作部署会”。法学院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全体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党员参加了会议,学院党委书记唐青利、党委副书记李绍军出席本次大会并作讲话。
唐青利书记应邀就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与目标要求、“四风”问题、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点要求等方面做了宣讲和动员。唐青利书记在宣讲报告中,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级有关文件文献精神、学校党委相关精神和要求,旁征博引,联系实际,使学生党员进一步了解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以及活动的要求。他希望法学院的党员同学除了具备深厚的专业功底外,还应当具备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唐青利书记还借此机会与全体学生党员谈心,通报了学院党委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情况,交流了参加教育实践活动的心得体会。最后,他向全体学生党员提出了三点希望:其一,希望学生党员拥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仰,坚定的理想和信念,指导自己的人生全程;其二,希望学生党员要有责任意识,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国家负责,认真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其三,希望学生党员刻苦学习,努力提高个人综合素质,有责任心、有爱心、懂得宽容,做一个对社会、国家均有用的人,发挥好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随后,李绍军副书记结合学校党委关于学生党员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做具体工作部署,并向各党支部印发了《法学院学生党员和学生党支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规定要求》。明确要求学生党员参加一次集中宣讲会、参加一次党支部专题学习会、参加一次专题调研、撰写一份对照检查材料、参加一次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扎实整改落实;明确要求党支部做好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并在“时间服从质量”的前提下按规定开展相关活动。李绍军副书记最后强调,各位党员和党支部书记、支委会成员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做好记录与材料归档工作,聚焦于如何更好地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如何加强学生党支部的建设,扎实抓好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工作。
会后,法学院各党支部书记陆续召集各党支部支委会或党员大会,研究落实学院党委相关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活动。
(白雨梨、刘丹)编辑:李绍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