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举办“师大·西部法治论坛”总第十一期暨“学生学术沙龙”第二期学术活动
“师大·西部法治论坛”总第十一期暨“学生学术沙龙”第二期活动于2014年3月24日晚七点在学校法学院模拟法庭举行。本次活动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主办,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研究生会、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分团委、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学生会承办。
活动以“办公司变得容易了吗?——以新《公司法》的修改为视角”为主题,由法学院2013级民商法研究生许登龙主讲,于新循教授担任指导老师,2012级民商法研究生彭旭林主持。
出席本次活动的特邀嘉宾有经济与管理学院李荣教授、法学院于新循教授、杨晓兰教授、王燕莉副教授、谢旻荻副教授、彭丽荣博士以及法学院研究生辅导员万红老师。此外,参加本次活动的还有法学院2012级、2013级全体民商法研究生以及其他专业的学生。
活动首先由于新循教授致辞。他对出席本次活动的所有老师以及参加本次活动的所有同学表示感谢,随后就2013年12月28日修改通过、2014年3月1日实施的《公司法》最新情况作了概要性说明,并对本次报告的选题由来以及意义进行了讲解。他指出,本次《公司法》从拟定修改到修改完成是1999年来进行最快的一次,其中公司注册资本问题的修改最引人注目。本次活动将以注册资本的变化是否真的导致“办公司变得容易了吗?”为背景展开讨论。同时,他希望通过本次活动的开展能引导大家积极关注、思考、探索法律变动所对应的现实问题。
主讲人许登龙围绕活动主题作了报告,主要围绕《公司法》修改亮点、开办公司“容易”与“不容易”之争以及理性看待《公司法》修改这三个方面进行展开。他指出,新修改《公司法》的亮点主要有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他认为,之所以有人认为新修改《公司法》之后“办公司变得容易”了,是因为新《公司法》降低注册资本、简化注册程序,从公司起步阶段给予了宽松的法律环境,放宽准入门槛、由“严进宽出”向“宽进严出”转变。此外,还鼓励创业、开拓投资、推动公司设立,并以此带动就业、促进经济发展,在资本制度上的改革直接体现了我国改革发展的潮流趋势,是民心所向,因此“办公司更加容易了”。然而,此次《公司法》修订之后也面临着一系列新问题:首先是市场并未出现非理性创业潮,大多公司创办者对公司创办仍持理性态度;其次是“零注册资本”制度在减低准入门槛的同时,加深了市场交易风险;最后,新法的实施对相关制度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诸如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制度、监管制度、社会信用体系构建等。为此,《公司法》的修订也让“办公司更加不容易”。
许登龙认为,从表面上来看,这次《公司法》的修改从注册资本及相关注册程序上入手,减低了公司注册门槛,使得公司注册变得更加容易。但从实质上来说,这种“宽进严出”的转变,更需要公司的自律治理,对公司创办者提出了更高的风险要求和诚信经营要求。同时,对现有的公司制度,特别是公司债权人保护制度以及社会信用建设等制度构建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此,新《公司法》施行后关于公司创办是否更容易的问题需要更加理性看待。同时,应继续加强公司资本制度以及相关制度的研究,使得公司法律制度能更好为市场服务,让全面深化改革的意义得到真正落实。
此次《公司法》的修改是目前社会各界讨论的热点话题。许登龙的报告之后,便进入到了积极而热烈的讨论环节。与会老师纷纷从专业角度进行了细致解读,并从“从资本信用向资产信用的转变”、“债权人保护的核心维护”等深入话题进行了思考引导。许多同学争相发言,现场气氛非常活跃,不断将讨论议题推向深入。
晚上九点,为期两个小时的学术论坛活动,圆满落下帷幕。
(报道:民商法研究生 税正芬;法学院学习科创部 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