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宏英,女,汉族,硕士,副教授,1976年4月生,199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1999年7月本科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贸易经济专业,2007年7月研究生毕业于四川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主要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工作,曾参加过心理咨询师培训,职业生涯规划师培训,并获心理咨询职业资格证书。
自1999年工作以来,主持了四川省教育厅课题1项,参与课题5项。在《学校党建与思想教育》、《中国市场》、《价格月刊》等期刊上公开发表论文14篇。先后荣获四川师范大学十佳辅导员;成都市一专多能青年教师、四川师范大学优秀共产党员、四川师范大学暑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四川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四川师范大学教学成果二等奖”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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