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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举行社会实践成才报告会
时间:2009-02-07 23:15:56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4069
2006年9月13日晚7:00—8:00,于我校老图书馆三楼法学院模拟法庭内举行了由我院社践部和组织部承办的“法学院社会实践成才报告会”。暑期社会实践指导老师刘洋,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李绍军及分团委书记曾兴辉老师、04级辅导员罗玉尧老师作为嘉宾出席了这次活动。
活动开始由李绍军副书记介绍了主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社会实践概况,指出此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总结社会实践成果和经验,扩大我院实践队伍,并提出让“实践者从思想出发”的希望。接下来四名社会实践者分别代表各小组发言。赴江油进行实践活动的第一小组代表周健同学以“情系新农村联手新治安”为话题的演讲搏得场内阵阵掌声;小组成员在对城乡结合部治安情况的调查了解后,得出了“加强法治是营造和谐社会的前提”的结论。在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实践的第二小组带来了展现民俗的图片,小组成员认为:普法、发展生产力是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必要措施。白果新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计划实施的成功典范,第三小组的同学通过实践对当代农村自我创新、自我发展的问题有了新的看法和建议。第四社会实践小组从冕宁县彝海乡带回了关于少数民族地区司法现状的资料,并为当地群众带去了法律宣传手册、提供了法律援助。被我院推荐参加校评选的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代表崔仁杰同学阐述了暑假期间在上海宝钢的实践内容和感想,从宝钢的发展历程、宝钢与一钢的交流、技术创新等方面诠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辉煌业绩。
随后,曾兴辉老师对此次活动作了全面总结:提出了“对实践活动本质进行充分认识”的要求,鼓励同学们积极参与,并希望此后的实践活动越办越好;同时,对在实践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先进个人王佩、卢笑宇、向文静、朱云川、任琳琳等同学予以表彰。最后,法学院社会实践成才报告会在团歌声中圆满结束。这次活动让05级的同学对社会实践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对社会实践活动的开展起到了促进作用,也为我校迎评献上了一份贺礼。

编辑:法学院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