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名称:国际私法
英文名称:International Private Law
课程编号:0200722011
学时数及学分:68学时 4学分
教材名称及作者、出版社、出版时间:《国际私法》,韩德培,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
本大纲主笔人:黄鹤
一、课程的目的、要求和任务
国际私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本课是为适应我国对外开放、对内搞活政策,培养外向型法律人才服务的。
国际私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是以涉外民事关系为研究对象,探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过程中选择法律和适用法律的规律和科学。国际私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具有丰富的内容,调整的范围十分广泛,涵盖涉外经济活动和涉外民事交往的各个领域。在我国作为WTO的一员,在我国开放我国的市场,进军世界市场的今天,这门课程的重要性日益突出。
本门课程教学的目的与要求如下:
1、正确认识本门课程的涉外性质,以及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全面了解课程的体系、结构,对国际私法学形成一个整体的认识。
2、树立以冲突规范,法律适用为核心的观念,并以此观念贯通整个教学或学习过程。
3、掌握本学科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以及有关的法律制度。具体说来,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以我国涉外法律和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及国际惯例为依据,从冲突法的理论,我国冲突法的立法及实践等方面,全面掌握各种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确定的原则与理论,使学员通过学习,能全面了解国际私法的原理及学说,并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的实践中应用这些理论和法律适用原则。
4、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理论讲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教学,旨在培养和提高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完成本门课程的学习任务之后,能够解决或知晓如何解决国际经济民事纷争。
为达到以上的教学目的和要求,在教学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国际私法学是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与宪法学、民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国际公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学科有着密切的联系。在掌握上述学科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的情况下,进入国际私法学领域学习,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国际私法学的核心内容是在国际经济流转和民事往来中发生法律冲突时如何选择法律和适用法律。围绕这一核心,这一学科分为四个部分:第一编:总论;第二编:冲突法;第三编:统一实体法;第四编:国际民事诉讼法与国际商事仲裁法。
3、讲授国际私法学这门课,首先要向学生完整地介绍这门学科的知识体系,在此基础上,深入浅出、剥茧抽丝般讲授国际私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因为这部分内容基本上是舶来品。在资本主义特定环境中用外国人的思维模式创造出来的国际私法的理论和概念对中国学员来说是陌生的。同时,我国全方位进入国际商品经济市场的时间不长,国内尚未形成国际经济法律氛围,人们缺乏这方面的法律意识,这些都为学员学习这门课程增加了难度。要注重把理论和中外司法实践,特别是我国的司法实践结合起来,使教学工作生动、形象、具体,使学生能融会贯通,学以致用。
4、采用分析比较的方法教学。国际私法学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国际性商品交换和各国人员之间往来成为本国经济发展不可或缺因素的国家中产生的。资本主义社会的兴衰更替,使国际私法学的研究中心不断发生位移,因此形成了各种理论观点和法学派别。由于各国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实力有差异以及受地理位置、民族传统、风俗习惯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形成了形态各异的法律制度。在教学过程中,要采用分析比较的方法,博采众长,为我所用。
5、采用案例教学的方法。国际私法学是阐述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时法律适用的科学,实践性很强,而且国际私法中的一些理论和制度,是在解决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过程中产生的,与司法实践有着不可分割的渊源。教学过程中,在全面、系统、准确地阐述国际私法基本原理的同时,要配合以古今中外的案例,特别是我国的案例,这样,在忠实国际私法学理论的基础上,又做到了通俗易懂。
二、大纲的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
第一章 国际私法的概念(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学习国际私法的基础,应重点掌握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范围、性质和体系,理解国际私法的定义从宏观上对国际私法这门学科有一个概括的认识,为以后各章节的深入学习打下基础。
教学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
二、国际私法调整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方法
三、国际私法的范围
四、国际私法的性质
五、国际私法的名称
六、国际私法的定义
七、国际私法的立法体系和理论体系
第二章 国际私法的渊源(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应理解国际私法的不同渊源及其作用,重点掌握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模式、特点何发展趋势,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司法判例在我国国际私法体系中的作用。
教学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不同渊源及其作用
二、国际私法的国内立法模式
三、当代国际私法国内立法的主要特点及发展趋势
四、司法判例是国际私法的重要渊源
五、学说或法理能否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问题
六、从事国际私法统一工作的国际组织
七、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条约和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
八、作为国际私法渊源的国际惯例和国际惯例在我国的适用。
第三章 国际私法的历史(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介绍历史上和近现代有关国际私法的理论和学说,了解国际私法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重点掌握在国际私法历史上有重要影响的几种学说。
教学内容:
一、国际私法的萌芽时期
二、法则区别说
(一)意大利法则区别说
(二)法国法则区别说
(三)荷兰法则区别说
三、近代国际私法
(一)德国学派
(二)意大利学派
(三)英美国学派
四、当代国际私法
(一)美国国际私法的新理论
(二)欧洲大陆国家的几种新理论
五、中国国际私法的发展历史
(一)中国国际私法的立法史
(二)中国国际私法的学说发展史
第四章 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国际私法关系的不同主体及其主要法律问题,重点掌握如何解决自然人的国籍冲突与住所冲突、如何确定法人的国籍、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的主体的特殊性以及有关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几种重要制度。
教学内容:
一、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概念和范围
二、自然人的国籍冲突及其解决
三、自然人的住所冲突及其解决
四、法人的国籍和住所
五、外国法人的认可
六、国家作为国际私法关系主体的特殊性以及国家豁免理论
七、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制度
(一)国民待遇
(二)最惠国待遇
(三)优惠待遇
(四)普遍优惠待遇
(五)不歧视待遇
第五章 法律冲突(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理解法律冲突的基本理论知识,如法律冲突的含义、产生背景、种类及解决办法,重点掌握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及其解决办法。
教学内容:
一、法律冲突的含义和产生原因。
二、法律冲突的种类以及解决方法。
(一)法律冲突的种类
(二)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三、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以及解决方法。
(一)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产生的原因
(二)法律冲突的解决方法
第六章 冲突规范(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是冲突法的基础,应了解冲突规范的概念、结构和类型,掌握连结点的分类、选择标准及其发展方向,重点理解几种常见的系属公式。
教学内容:
一、冲突规范
(一)冲突规范的概念
(二)冲突规范的结构
(三)冲突规范的种类
二、连结点
(一)连结点的概念
(二)连结点的分类
(三)连结点的选择
(四)连结点的发展方向
三、常见的系属公式
第七章 准据法的确定(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掌握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了解实质与程序的划分,以及在时际冲突和区际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问题,重点掌握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教学内容:
一、准据法的概念与特点
二、准据法的选择方法
三、准据法确定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一)实质问题与程序问题的划分
(二)发生时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
(三)发生区际法律冲突时准据法的确定
第八章 冲突法的一般问题(6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学习本章的目的在于理解反致、先决问题、法律规避和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制度的基本内容以及他们在国际私法上的意义和作用。重点掌握识别和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应用。
教学内容:
一、识别冲突的解决
二、反致的概念、种类和理论分歧
三、先决问题的准据法
四、法律规避的法律效力
五、外国法的查明
六、公共秩序保留的理论分歧和司法运作
第九章 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重点掌握自然人和法人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理解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及禁治产宣告的法律适用问题。
教学内容:
一、自然人权利能力的法律适用
二、涉外失踪和死亡宣告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三、自然人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四、禁治产宣告的管辖权和法律适用
五、法人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第十章 法律行为和代理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理解法律行为是发生国际私法关系的最常见的法律事实及其法律适用的一般制度,重点掌握代理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问题。
教学内容:
一、法律行为的法律适用
二、代理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十一章 物权的法律冲突法(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理解“物之所在地法”是解决各种物权关系最普遍的冲突法原则。重点掌握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我国关于国有化的立场和实践以及信托的法律适用问题。
教学内容:
一、物之所在地法的适用范围及其例外
二、国有化的效力和补偿问题
三、信托的法律冲突和法律适用
第十二章 债权的法律冲突法(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涉外合同和侵权行为是产生国际私法上债的最重要根据。通过学习本章,要求掌握合同、侵权行为在法律适用上的一般制度和基本理论,了解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目前国际上常见的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重点掌握我国关于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教学内容:
一、确定合同准据法的理论
二、合同准据法的确定方法
(一)当事人意思自治
(二)最密切联系原则
(三)特征性履行方法
(四)合同自体法
(五)直接适用的法律和公共秩序
(六)合同的特殊方面及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
三、我国关于合同法律适用的理论与实践
四、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一)一般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二)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五、我国关于侵权行为法律适用的规定
六、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的法律适用
第十三章 婚姻家庭的法律冲突法(4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要求掌握处理各种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问题的主要理论和基本制度,重点掌握我国有关涉外结婚、离婚、收养、监护和扶养的法律适用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教学内容:
一、结婚的法律适用
二、离婚的法律适用
三、夫妻关系的法律适用
四、亲子关系的法律适用
五、收养的法律适用
六、监护的法律适用
七、扶养的法律适用
第十四章 继承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掌握法定继承和遗嘱的法律适用,了解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方式及法律适用。重点掌握我国关于法定继承准据法的规定及其适用范围。
教学内容:
一、法定继承的法律适用
二、遗嘱的法律适用
三、无人继承财产的处理
第十五章 海事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引起海事关系法律冲突的原因,掌握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原则及具体适用方法。
教学内容:
一、海事关系的法律冲突
(一)船舶物权的法律冲突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法律冲突
(三)船舶碰撞的法律冲突
(四)还难救助的法律冲突
(五)共同海损的法律冲突
(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法律冲突
二、海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国际公约优先原则
(二)国际惯例补缺原则
(三)意识自治与最密切联系原则
(四)船旗国法
(五)侵权行为地法
(六)法院地法
(七)理算地法
第十六章 票据的法律冲突法。(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票据的概念、种类、产生票据法律冲突的原因,掌握票据法律适用的方法。
教学内容:
一、票据的法律冲突
(一)票据与涉外票据
(二)票据的法律冲突
二、票据的法律适用
(一)票据行为能力的法律适用
(二)票据行为方式的法律适用
(三)票据债务人义务的法律适用
(四)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五)票据权利保全与行使的法律适用
第十七章 破产的法律冲突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破产及国际破产的基本概念,掌握关于破产要件、破产财团、破产债权及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重点掌握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教学内容:
一、国际破产概述
二、破产的法律适用
(一)破产要件的法律适用
(二)破产财团的法律适用
(三)破产债权的法律适用
(四)破产管理的法律适用
三、破产宣告的域外效力
(一)普及破产主义
(二)属地破产主义
(三)折衷主义
四、和解
(一)和解的法律适用
(二)和解的承认
第十八章 知识产权的法律冲突法(1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要求了解有关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和特点,重点掌握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产生法律冲突的原因和法律适用方法。
教学内容:
一、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一)专利权的法律冲突
(二)专利权的法律适用
二、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一) 商标权的法律冲突
(二) 商标权的法律适用
三、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一) 著作权的法律冲突
(二) 著作权的法律适用
第十九章 区际冲突法(3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了解区际法律冲突和区际冲突法的一些基本概念,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特征、种类以及解决途径。重点掌握区际冲突法的特征、区际冲突法与国际私法的关系,特别是中国区际法律冲突的产生原因、特点、解决原则及解决的途径和步骤。
教学内容:
一、区际法律冲突的概念和产生原因
二、区际法律冲突的特征和分类
三、区际法律冲突的一般解决途径
四、区际冲突法的概念、特征和渊源
五、区际冲突法的历史发展
六、区际冲突法和国际私法的关系
七、中国的区际法律冲突问题
*第二十章 国际货物买卖的统一实体法
*第二十一章 国际货物运输的统一实体法
*第二十二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的统一实体法
*第二十三章 国际贸易支付的统一实体法
*第二十四章 保护知识产权的统一实体法
第二十五章 国际民事诉讼法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学习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特点,国际民事诉讼法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应重点掌握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和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问题。
教学内容:
一、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民事诉讼法
二、国际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三、外国人的民事诉讼地位
第二十六章 国际民事案件的管辖权(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本章主要学习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概念、种类和意义,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一般原则,重点掌握我国有关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以及如何避免和消除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冲突。
教学内容:
一、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概念、种类和意义
二、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一般原则
(一)属地管辖原则
(二)属人管辖原则
(三)专属管辖原则
(四)协议管辖原则
三、各主要法系国家确定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实践与国际立法
四、我国立法关于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的规定
五、国际民事案件管辖权冲突的解决
第二十七章 国际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取证、期间和保全(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国际民事诉讼中的送达、取证、期间和保全问题的特殊性,重点掌握域外送达和域外取证的方式、途径与程序,以及我国有关涉外诉讼保全的法律规定。
教学内容:
一、域外送达的概念、性质、依据和方式
二、域外取证的概念、范围和方式
三、我国有关涉外诉讼保全的规定
第二十八章 国际民事诉讼中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理论依据和法律依据,重点掌握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一般应具备的条件及主要国家的不同程序。
教学内容:
一、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依据
二、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一般条件
三、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程序
四、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法院判决的法律制度
第二十九章 国际司法协助(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国际司法协助的含义及依据,传递国际司法协助请求书的途径;重点掌握国际司法协助应适用的法律及拒绝提供司法协助的一般理由。
教学内容:
一、国际司法协助的含义及依据
二、传递国际司法协助请求书的途径
三、国际司法协助应适用的法律
四、国际司法协助的费用问题
五、拒绝给予国际司法协助的一般理由
第三十章 国际商事仲裁法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学习本章,要求了解国际上主要的仲裁机构和我国国际仲裁机构的有关情况,重点掌握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和特点。
教学内容:
一、国际商事仲裁的概念
二、国际商事仲裁的特点
三、常设仲裁机构的种类和中国的国际仲裁机构
第三十一章 仲裁协议(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理解仲裁协议的概念、种类和内容,重点掌握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和有效仲裁协议的确定问题。
教学内容:
一、仲裁协议的概念、种类和主要内容
二、仲裁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有效仲裁协议的确定问题
四、仲裁条款的独立性理论
第三十二章 国际商事仲裁中的法律适用(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国际商事仲裁过程中常见的法律选择问题,重点掌握仲裁协议和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教学内容:
一、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
二、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
三、国际商事仲裁中实体法的适用
第三十三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种类和对裁决的异议(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仲裁裁决的不同种类,重点掌握对仲裁裁决提出异议的理由和程序问题。
教学内容:
一、仲裁裁决的种类
二、对仲裁裁决的异议
第三十四章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了解1958年《纽约公约》所规定的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条件和程序,重点掌握内国裁决与外国裁决的区别,我国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立法与实践以及大陆与香港仲裁裁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问题。
教学内容:
一、国内仲裁裁决与外国仲裁裁决的区分标准
二、拒绝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理由
三、外国仲裁裁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四、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的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
注: 1、以上仅为教学内容的基本要求,至于教学系统的安排,不强求统
2、注有“*”的内容,由于在国际经济法中已经进行了系统的学习,本门课程中不再做讲解。
三、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1、国际私法学是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他与国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宪法学、民商法学、婚姻法学、海商法学、民事诉讼法学、仲裁法学等法律学科联系紧密,并在这些学科的基础上建立起来;
2、他与国际法方面的法律学科,诸如国际公法学、国际贸易法学、国际投资法学等法律学科紧密联系,相互补充、相辅相承,调整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民事往来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
3、学习本门课程之前,要对上述学科的知识,至少是民商法学的内容有一定掌握。否则,学习起来困难很多。教学或学习中应注意本学科与上述学科的课程的相互衔接,以便更好地学习和掌握本门课程。
四、考核方式
1、期末闭卷考试,占总成绩的70%。
2、平时成绩(作业、课堂讨论和小论文等)占30%。
五、参考书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国国际私法学会,法律出版社。
(2)《国际私法(冲突法篇)》(修订本),李双元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3)《国际私法论》(修订本),董立坤著,法律出版社。
(4)《肖永平论冲突法》,肖永平著,武汉大学出版社。
(5)《国际私法教学案例》,杜新丽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6)《国际私法案例教程》,赵一民主编,知识产权出版社。
(7)《国际私法案例教程》,王军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8)《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中国国际私法学会主办,法律出版社。
(9)《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国际私法答疑分册》,警官教育出版社。
(10)《国际私法学习指导书》,肖永平主编,武汉大学出版社。
(11)《国际私法自学考试复习要点题解》,李双元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编辑: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