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刊物简介
由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主管、法学院学生自办的法学类学术刊物《师大·西部法治论坛》于2016年正式创刊。《法治论坛》创办初期以内刊形式发行,待内容充实后将以法学学术集刊形式正式公开出版。
《师大·西部法治论坛》坚持思想自由,倡导创新研究,秉持服务西部法治建设之宗旨,意在为国内外法学学者、实务界人士以及高校法学生群体创造学术展示、对话与争鸣的合场。《法治论坛》突出问题意识,倡导实践性与理论性并重的法学研究方法论,特别欢迎以法律实务问题、西部地区法治建设等为内容的主题论文,同时也欢迎其他有独到见解的力作。
《师大·西部法治论坛》审稿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不参考作者的身份和学术背景,达到相应的学术水准和规范要求即予以采用。我们遵循来稿必审、来稿必复的原则,无论稿件录用与否,都会及时回复作者。对于我们认为有必要修改后录用的稿件,编委会会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含修改建议)。《法治论坛》审稿实行责任编辑初审、常务副主编复审、主编终审的三审制,遇有争议的稿件由特别聘请的顾问委员会进行评议。
二、栏目设置
《师大·西部法治论坛》主要设有“特稿”、“论文”、“前沿”、“时评”、“案例与实务”、“书评”等栏目。
“特稿”:特稿板块主要收录本社特别邀约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撰写的文章。
“论文”:论文板块主要刊登严格意义上的学术论文,优秀的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也欢迎投稿,查重率要求低于20%,字数不设限制,但建议8000-15000字为宜。
“前沿”:前沿板块着眼于当下热点前沿问题,基本要求与“论文”一致,但议题须紧跟当下学术研究新动向、具备创新性。
“时评”:时评板块刊登作者对社会热点事件的深度评论,不作严格的论文格式要求,字数不限,欢迎有思想,有价值,短小精悍的评论文章。
“案例与实务”:案例与实务板块主要是针对法院作出的典型判例进行的点评和学理分析。尤其欢迎法律实务人士的来稿。
“书评”:书评板块主要收录法学著作的评论文章,长短不限。
三、投稿须知
1.请在稿件中注明相关个人信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专业、研究方向、工作单位、联系电话、邮寄地址及E-mail地址等)。投稿请直接发送邮件至本刊公共电子邮箱,切勿直接发送给编辑个人。
2.如文章获得基金项目资助,请务必注明基金项目名称和编号。
3.编辑对来稿有权进行必要的修改、删减,若作者不同意对稿件进行删改,请在邮件中注明。
4.由于本刊初期以内刊形式发行,知网暂未收录,所以不会影响投稿文章投递其他刊物。
5.稿件审议结果自收稿之日起三个月为限反馈作者。文章一经刊用,奉送样刊3册及200元稿费以资薄酬。
6.川师大法学院学生来稿一经录用,将酌情给予量化加分。
7.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我刊全面采用网上电子采编平台处理稿件,不再接受纸质来稿。请通过电子邮件在附件中以WORD格式提交电子文档。文章格式及注释体例依照《中国法学》投稿要求,详见后文。
8.《师大·西部法治论坛》投稿邮箱:xibufzlt@163.com。第五卷收稿截止日期:2020年3月1日。
四、编排格式与注释体例
【编排格式】
正标题:黑体,小二,加粗,居中对齐。
作者:楷体,四号,加粗,右对齐(去掉姓名二字、作者简介在文章后面英语部分前面写上)
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宋体,五号,加粗 里面具体内容:仿宋,五号,不加粗(整体左右各缩进两个字符)——用上下双横杠(格式\边框与底纹里面选取)
来稿请在正文前加列“内容提要”与“关键词”。内容提要为文章主要观点之提炼,字数一般控制在300字以内;关键词一般为3至6个。
一级标题:黑体,四号,居中,不加粗
二级标题:黑体,小四,不加粗
三级标题:宋体,小四,不加粗
正文:宋体,小四,首行缩进两字符,单倍行距
脚注与页眉:宋体,小五
英文部分:Times New Roman 小四(摘要加粗、关键词不翻译)
【注释体例】
(一)本刊提倡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时间应精确到月;根据被引资料性质,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编”、“编译”、“编著”、“编选”等字样。
(二)文中注释一律采用脚注,全文连续注码,注码样式为:①②③等。
(三)非直接引用原文时,注释前加“参见”;非引用原始资料时,应注明“转引自”。
(四)数个注释引自于同一资料时,注释体例为:前引①,哈耶克书,第48页。
(五)引文出自于同一资料相邻数页时,注释体例为:……,第67页以下。
(六)引用自己的作品时,请直接标明作者姓名,不要使用“拙文”等自谦词。
(七)具体注释体例:
1.著作类
①胡长清:《中国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20页。
2.论文类
① 苏永钦:《私法自治中的国家强制》,载《中外法学》2001年第1期。
3.文集类
①[美]J.萨利斯:《想象的真理》,载[英]安东尼·弗卢等著:《西方哲学演讲录》,李超杰译,商务印书馆2000年6月版,第112页。
4.译作类
① [法]卢梭:《社会契约论》,何兆武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2月版,第55页。
5.报纸类
① 刘均庸:《论反腐倡廉的二元机制》,载《法制日报》2004年1月3日。
6.古籍类
①《史记·秦始皇本纪》。
7.辞书类
①《新英汉法律词典》,法律出版社1998年1月版,第24页。
8.外文类
依从该文种注释习惯。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师大·西部法治论坛》编委会
2019年6月
【编辑:杨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