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着力于满足西部法治专门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需要,秉承“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精神,培养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熟练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良好的法律职业伦理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社会主义卓越法律人才。
二、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与知识,接受法学思维、法学理论、法律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训练。通过学习,学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知识要求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则,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
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3)素质要求
具备健康的身心与美好的言行;坚持共产党的领导,秉持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恪守职业伦理道德;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核心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
四、主要专业实验
(1)民事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民事诉讼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民事诉讼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掌握处理常见民事诉讼的基本技能。
(2)刑事司法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刑事司法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刑事司法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刑事司法实务基本流程,具备处理常见刑事司法实务的基本技能。
(3)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民事非诉讼基本程序,掌握处理常见民事非诉讼业务的基本技能。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法律职业基本技能和辅助技能两个模块。其中基本技能包括民事案件分析、刑事案件分析、行政案件分析、民事诉讼实务模拟、刑事司法实务模拟、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法律诊所等课程;辅助技能包括证据运用与证明方法实务、刑事侦查与鉴识实务等课程。
(2)专业实践:安排在第5、6学期期末进行,共两周时间。学生到学院建立的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教学基地见习,让学生了解与熟悉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机构与工作程序,树立专业意识与理念,并撰写心得体会与总结。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毕业实习管理,包括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实习学生的管理、实习单位的联系与管理、实习成绩的管理。专业实习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团体性集中实习方式,一种是个人性分散实习方式。为了达到专业实习的功效,我院已经建立了三十家固定的法学实践教学基地,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导实习的经验和方法。
(4)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安排在第7、第8学期进行,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后必须参加论文答辩并获得通过。
六、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学制四年,实行弹性学制,修业年限为3-6年。
毕业学分:162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七、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学分数 | 比例 | |||
大学先修课程 | 必修 | 30 | 1.5 | 0.93% | |||
素质教育基础课程 | 必修 | 512 | 56 | 35.5 | 21.91% | ||
选修 | 80 | 5 | 3.09% | ||||
学科专业课程 | 学科平台课程(法学类) | 必修 | 432 | 28 | 17.28% |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608 | 39 | 24.07% | |||
专业发展课程 | 法学素养课程 | 必修 | 96 | 6 | 3.7% | ||
选修 | 160 | 10 | 6.17% | ||||
法律职业能力课程 | 选修 | 96 | 128 | 14 | 8.64% | ||
法学前沿与创新课程 | 选修 | 48 | 3 | 1.85% | |||
文化素质拓展与综合实践课程 | “十个一”教育养成活动 | 必修 | 8 | 4.94% | |||
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 2 | 1.23% | |||||
专业实践训练 | 2 | 1.23% | |||||
毕业综合训练 | 4 | 2.47% | |||||
学术训练与实践 | 4 | 2.47% | |||||
合计 | 2062 | 184 | 162 | 100% |
备注:本表中选修课程只统计学生需修读的最低学分学时数。
八、教学计划表
(见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2018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