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简介
法学专业所在法学院的前身是始建于1960年的四川师范大学政教系,后更名为政法系,1987年举办全日制法律专科,1995年举办法学本科专业,2000年被四川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法学本科人才培养基地”,2001年正式成立法学院。2012年获批四川省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013年获批四川省首批“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基地”。2014年被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确定为“四川省地方立法评估协作基地”,2016年入选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模拟法庭教学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本专业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深度参与区域法治建设,致力成为四川乃至西南地区实力突出、特色鲜明的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基地和在全国地方高校中具有典型性、示范性的一流法学专业。
法学专业的特色优势为:(1)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体系。法学专业依托“一体四翼的模拟教学资源”体系,精心构造了“1234人才培养模式”。该培养体系为北大等知名院校多名法学教育专家所赞赏,先后荣获四川省第七届、第八届高等教育优秀教学成果奖三等奖、二等奖,为地方高校法学院系培养卓越法治人才提供了一种可复制、可推广的范本。(2)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人才培养方向。本专业落实国家《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要求,依托省部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在法学学科基础上,整合学校教育学、心理学资源,初步形成了“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与社会服务”为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向。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着力于满足国家西部地区法治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的需要,坚持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秉承“重德、博学、务实、尚美”精神,培养面向西部、面向基层、面向法律职业,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熟练的职业技能和良好的职业伦理,德法兼修、知识复合、勇于创新的高素质应用型卓越法治人才。
三、毕业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与知识,接受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学思维、法律职业能力和法律职业伦理的基本训练,切实践行德法兼修、德才兼备的目标。通过学习,学生应满足以下要求:
(1)知识要求
具备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法学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法律规则,形成合理的整体性知识结构。
(2)能力要求
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具备独立自主地获取和更新本专业相关知识的学习能力;具备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灵活地综合应用于法律实务之中的基本技能;具备利用创造性思维方法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和创新创业实践的能力;具备较高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和外语能力。
(3)素质要求
具备健康的身心与美好的言行;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秉持社会主义法治信念,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和荣誉感,具有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四、核心课程
法学导论、法理学、宪法、刑法、民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法律职业伦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商法、环境资源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经济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
五、主要专业实验
(1)民事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民事诉讼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民事诉讼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民事诉讼基本流程,掌握常见民事诉讼的处理技能。
(2)刑事司法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刑事司法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刑事司法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刑事司法实务基本流程,具备常见刑事司法实务的处理技能。
(3)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依托学院模拟教学资源体系,通过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课程,开展具有高度实战性与仿真性的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系列实验,使学生熟悉民事非诉讼基本程序,掌握常见民事非诉讼业务的处理技能。
六、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1)实践教学:主要包括法律职业基本技能和辅助技能两个模块。其中基本技能包括民事案件分析、刑事案件分析、行政案件分析、民事诉讼实务模拟、刑事司法实务模拟、民事非诉讼实务模拟、法律实务高阶训练等课程;辅助技能包括证据运用与证明方法实务、刑事侦查与鉴识实务等课程。法学专业的实践性教学以模拟教学为中心,大力夯实法律职业基本技能,前置法学素质课程为模拟课程奠定基础,后续法律实务高阶训练、专业实习进阶提升法律职业技能。
依托省部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面向致力于青少年法治教育方向的法学专业学生,提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能力训练,包括青少年法治教育实务、中小学校园模拟法庭、青少年权益保护法律援助等。
(2)专业见习:安排在第5、6学期期末进行,共两周时间。学生到学校、学院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建设的教学基地见习,让学生了解与熟悉法律实务部门的工作机构与工作程序,树立专业意识与理念,并撰写心得体会与总结。
(3)毕业实习: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学期。毕业实习管理,包括对实习指导教师的管理、实习学生的管理、实习单位的联系与管理、实习成绩的管理。专业实习一般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团体性集中实习方式,一种是个人性分散实习方式。为了达到专业实习的功效,我院已经建立了三十家固定的法学专业实习基地,并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指导实习的经验和方法。
积极鼓励选修青少年法治教育相关课程的学生到成都市中小学校担任“道德与法治”课程实习教师,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的实践性活动。
(4)毕业论文:毕业论文安排在第7、第8学期进行,由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完成论文后须参加论文答辩并获得通过。
七、修业年限、毕业学分和授予学位
修业年限:学制四年,修业年限为3-6年。
毕业学分:165学分。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学位。
八、课程结构及学分比例
课程类别 | 理论学时 | 实践学时 | 学分数 | 比例 | ||
大学先修课程 | 必修 | 24 | - | 1.5 | 0.9% | |
素质教育与基础课程 | 必修 | 512 | 56 | 35.5 | 21% | |
选修 | - | - | 8 | 4.8% | ||
学科专业课程 | 学科平台课程(法学类) | 必修 | 448 | - | 28 | 16% |
专业核心课程 | 必修 | 512 | - | 32 | 19% | |
专业发展课程 | 法学素养方向 | 必选 | 192 | - | 12 | 24% |
任选 | 448 | - | 28 | |||
法律职业技能方向 | 必选 | 48 | 192 | 15 | 24% | |
任选 | 368 | 32 | 25 | |||
文化素质拓展与综合实践 | “十个一”教育养成活动 | 必修 | - | - | 7 | 4.2% |
劳动教育 | - | - | 1 | 0.6% | ||
创新创业实践训练 | - | - | 2 | 1.2% | ||
专业实践训练 | - | - | 2 | 1.2% | ||
毕业实习 | - | - | 4 | 2.4% | ||
毕业论文(毕业设计) | - | - | 4 | 2.4% | ||
合计 | - | - | 165 | 100% |
备注:本表中选修课程只统计学生需修读的最低学分学时数。
九、修读说明
明确说明本专业修读课程较全校统一要求有出入的特殊情况。
十、教学计划表(见附件)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师范生2020级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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