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专业调整实施办法(修订稿)》(川师校〔2021〕2号)文件精神,结合法学院专业特点和要求,特制订2022-2023学年度第二学期末再次开展2021、2022级全日制本科学生的专业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专业调整工作小组构成及名单
组长:唐稷尧、陈山
成员:余华、张宏英、苏镜祥、鄢玲、罗遥、熊胤
二、基本要求
在校期间无因违反校规校纪而受处分的记录。
三、学生专业调整考核办法
1、学院对拟转入本学院的学生组织考核。
2、考核采用先笔试后面试方式进行,即笔试成绩合格者(60分)以上参加面试,参加面试者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评定依据为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
法学院
2023年6月21日
【编辑:杨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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