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师范大学卓越人才、拔尖人才培养计划2.0实施方案》及《法学院卓越法治人才拔尖创新实验班选拔方案(试行)》相关精神,法学院在对申请转入创新实验班学生进行资格审查、材料审核、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的基础上,拟接收曾春蓉等30名同学进入2023级拔尖创新实验班。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1月30日-12月3日。若有异议或放弃者,请在公示期内以真实姓名向法学院以电话、书面或面谈反映,电话:028-84760131。
法学院
2023年11月30日
2023级创新班拟录取名单.xlsx
附件1:2023级创新班拟录取名单.xlsx (0.01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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