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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召开法律硕士校外指导老师暨法学特色教学案例库建设座谈会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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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下午,法学院在狮子山校区第六教学楼九楼916会议室召开法律硕士校外指导老师暨法学特色教学案例库建设座谈会。法学院党委书记唐稷尧、党委副书记张宏英、副院长余华、副院长苏镜祥出席会议,法学院相关负责老师、校外导师代表和研究生代表参加会议,本次座谈会法学院研究生会具体承办。

唐稷尧书记在致辞中表示,此次座谈活动是学院加强法律硕士培养过程、提升法律硕士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贯彻落实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政策要求的具体举措。当前,高校法学教育的方向、内容和机制都在不断调整中,而加强校内外协同培养是培养高质量法治人才的关键。举行法律硕士校外导师聘任和座谈只是合作的开端,未来希望能进一步深化合作,让校外导师们为学校卓越法治人才注入智慧、贡献力量。同时,也邀请校外导师结合我校法学学科特色,对标案例库建设标准和规范,积极提供典型案例,参与教学案例编撰。

余华副院长介绍了学校、学院基本情况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建设情况,重点介绍了学校关于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校外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和举措,并介绍了法学院关于加强兼职研究生聘任管理的具体做法,并表示学院会做好校外指导教师参与人才培养的保障工作,也希望校外指导教师发挥好实践育人的优势。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嘉莉律师代表法律硕士校外指导教师发言,感谢学校和学院的信任,将根据学校文件要求和学院具体安排,以高度的责任心参与到学生指导中,促进法律理论与实践的融合,成为学生职业规划的引导人和知心朋友,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未来法律职业的挑战。

苏镜祥副院长介绍了法律硕士培养方案和实践教学改革情况,详细介绍了学院正在开展的监察法治、互联网法治、教育与未成年人法治等特色方向培养情况,重点围绕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模式改革和特色教学案例库建设计划进行了介绍,并邀请校外指导教师积极参与。

孟昭华副教授、彭昕博士和全亮教授分别详细介绍了监察法治、互联网法治、教育与未成年人法治3个法学特色教学案例库建设情况。孟昭华副教授介绍监察法学教学案例库的写作模式和创新点,提出案例本身要具有典型性,能够成为永久性的品牌背书;彭昕博士分析互联网法治案件选取的深层原因,要兼顾难点与热点,标准要符合真实性、典型性和可读性三性;全亮教授指出监护缺失、委托监护、困境儿童保护以及未成年人直播打赏等问题的案例研究方向。王化老师建议在特色案例库建设基础上,可以结合法治实践情况,调动校外指导教师所在单位积极性,加大案例库建设力度。

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唐波律师、四川上行律师事务所宣磊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魏军律师、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何冰冰律师、北京蓝鹏(成都)律师事务所王振寰律师、上海德禾翰通(成都)律师事务所陈怡良律师、上海中联(成都)律师事务所王锦锦律师、四川泽珲律师事务所杜伟律师、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王嘉莉律师等校外指导教师充分肯定了特色教学案例库建设的积极作用,表示将全力配合,并围绕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实务课程建设、特色案例库建设、实习实训安排等展开热烈讨论,并就具体如何参与法律硕士培养过程达成“五个一”共识,即参与指导一名学生、参与讲授一门课程、参加一场学生活动、主讲一次实务讲座、编撰一个教学案例。

法学院研究生代表曾丽和王丽萍围绕参与特色案例编撰的收获、实习实践平台建设、对校外指导教师职能发挥的期许等方面,从学生视角发表了精彩见解。

唐稷尧书记在总结讲话中对校外指导教师的热情参与和支持表示感谢,对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模式革新提出了独到见解,对特色案例库建设提出了精准建议,对后续深化法律硕士实践能力培养具有指导价值。

 

 

稿:陈嘉怡

核:苏镜祥

  审:唐稷尧

 

【编辑:侯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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