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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师讲座|李长城:轻罪治理中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
时间:2024-11-28 16:09:50    编辑: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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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1 月 27 日 19:00 6 教 9 楼法学院小会议室,李长城教授开展了一场以“轻罪治理中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为主题的精彩讲座。

讲座伊始,李长城教授提出当前犯罪形势的显著变化抢劫杀人等暴力犯罪下降,新型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上升,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案件比例已达 80.4%。在此背景下,如何有效治理轻罪以及检察官在其中的作用、依据和优化路径成为关键问题。

在理论基础层面,李长城教授深入阐释。基于刑事谦抑理论,摒弃“重刑主义”,刑事手段应作为最后防线随着审判中心的漂移以及起诉裁量主义兴起,检察官角色向“法官之前的法官”转变,检察机关与法院在任务界限上的变化影响着司法格局。从刑法、刑事诉讼法、犯罪学和刑事执行法学多学科综合视角看,检察官主导轻罪治理旨在修复受损刑事秩序。

现实基础方面,轻罪速裁的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的施行、认罪认罚制度的落地以及检察听证制度的开展,都为检察官主导轻罪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撑。检察听证制度尤其在保障人权、提升逮捕质量、特殊预防和风险化解上成效显著对于进一步完善检察主导的轻罪治理,李长城教授强调应健全捕诉押听证制度,完善羁押替代尤其是取保候审制度并建立优化机制。

讲座尾声,李长城教授与同学们积极互动交流,针对刑诉修改后我国司法中心的疑问,教授指出目前现状为审前以检察官为中心在三角结构下展开,审判阶段则以法官为中心实现庭审实质化。

此次讲座为法学院师生深入理解轻罪治理中检察机关的主导作用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稿:陈嘉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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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唐稷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