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2 月 11日 18:30,在 7教402教室,彭昕老师开展了一场以“数字法学的研究范式与研究方向”为主题的精彩讲座。
讲座伊始,彭昕老师指出数字法学学科体系含网络法、数据法与人工智能法。网络法应对网络空间特性挑战,规制多主体关系,涵盖网络架构、应用及国际治理制度;数据法聚焦数据生命周期,凭其流通、资源特质,构建安全与市场制度保障;人工智能法则规范开发应用,从算法规制至多场景责任制度,严密把控风险。
数字法学研究范式历经深刻变革,以风险治理为起点实现转向。于各法学领域,“安全”分量陡增,网络与数据安全备受瞩目,传统刑法学也拓宽安全视野。从个体到体系化风险治理渐成主流,早期个体性风险治理向注重风险关联与制度协同过渡,如财产权研究从权利架构延伸至交易机制衔接。分级分类、全生命周期、协同治理理论各展其长,如欧盟 AI 法案分级监管、个人信息处理全流程防控及网络暴力协同治理,为数字法学研究筑牢框架、丰富内涵。
在研究方法上,数字法学构建独特谱系。对象论之释义学与立法论各司其职,前者澄明既有规范,后者创新规范。工具论中,法律人工智能与定量实证研究双轮驱动。人工智能辅助司法裁判,精确定位说理辅助角色;大数据技术革新实证研究,扩宽数据采集、强化分析、助力场景化规制,有力推动法学研究方法革新。
讲座尾声,彭昕老师指出数字法学前景广阔,但挑战犹存。例如学科体系化待完善、入门门槛需降低,学界业界应携手合作、共克难题,积极行动,以研究成果推动数字社会法治进程,为数字法学蓬勃发展、服务社会筑牢根基、指引方向。
此次讲座为法学院师生深入理解数字法学的研究范式与研究方向提供了丰富的理论依据与实践参考,并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撰 稿:陈嘉怡
审 核:侯 璐
终 审:唐稷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