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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检校共建“法学实践教学与研究基地”
时间:2026-03-31 22:07:01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94

撰稿人:罗冬雪    初审:鄢玲  复审:苏镜祥  终审:余华

2026年3月24日,法学院与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建“法学实践教学与研究基地”签约授牌仪式在宜宾市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圆满举行。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科等领导班子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瑾、副院长苏镜祥、诉讼法教研室主任全亮、教务办主任鄢玲出席活动。

检校双方共建座谈会上,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科介绍了屏山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表示期望通过检校深入合作,在理论文章撰写、典型案例培育、干警素质能力提升等方面获得学院的专业指导与大力支持。

李瑾副书记表示,此次合作为学院人才培养提供了新的契机和广阔的平台,有助于双方在学术研究、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深度合作,推动检校共建走深走实,实现“优势互补、资源互通、人才共育、工作共促”的良好合作成效。

双方围绕合作重点、工作目标等核心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与交流。

签约仪式上,屏山县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李翔与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苏镜祥代表双方签署了合作协议。该协议的签署,为双方在人才培养、课题研究、队伍建设、业务支持等方面的深入合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随后的授牌环节中,李瑾副书记向屏山县人民检察院授予“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牌匾。

此次检校合作,是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深化实践教学改革、推进政产学研协同育人的重要成果。双方将以此次共建合作为新起点,进一步深化合作内涵、创新合作形式、拓宽合作领域,推动法学理论研究与检察实务工作深度融合,聚力书写检校合作共促法治建设的新篇章。

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