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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开展实验室及寝室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暨实验室法规学习专项活动
时间:2026-04-10 17:12:45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48

撰稿:熊俊杰    一审:罗遥    复审:苏镜祥    终审:余华

为深入贯彻校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求,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法治意识与寝室安全防范能力,切实提升风险防控及应急处置水平,4月9日中午,法学院在第七教学楼613室组织开展了实验室与寝室安全教育培训演练暨实验室法规与寝室安全学习专项活动。来自实验室的教师、使用实验室的学生及各寝室室长参加了培训。

培训伊始,教官梁擎天结合近期校园安全典型案例,系统讲解了实验室及寝室用电安全与消防隐患排查要点。他特别提醒注意插线板超负荷使用、电器未断电等日常易忽视的细节,并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提、拔、握、压”的操作步骤。在应急急救环节,梁擎天借助人体模型,重点演示了心肺复苏和海姆立克急救法的操作要领,并邀请部分同学上台实操,逐一纠正按压部位与力度,帮助参与者掌握急救技能。

在实验室法规学习环节中,学生代表杨智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及学校制定的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为核心内容,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讲解。他从法规条款的深入解读、日常管理的具体要求、设备操作的详细规范以及应急处置预案的制定与实施这四个方面,系统地梳理了实验室安全相关的法规体系与操作要点。在讲解过程中,他特别着重强调了实验室准入制度的法律依据与执行标准,详细阐述了危险源的识别、评估与管理要求,并明确说明了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选择与规范使用方法。最后,他积极呼吁全体师生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实验室法规,在日常科研与学习实践中,切实树立安全意识,努力培养并固化“人员离开时切断电源、所有操作均需规范进行”的良好行为习惯,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实验室环境。

在寝室安全学习环节,结合教官讲解的用电规范和消防知识,强调严禁用违规电器、保持疏散通道畅通、落实寝室长安全责任制等内容,明确寝室日常安全管理法规依据和行为边界。

本次活动采用“讲座+演练+法规研读”相结合的形式,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法治教育融为一体。现场互动积极,参与师生纷纷表示,培训内容紧贴实际,既增强了实验室与寝室的安全防范意识,也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与敬畏。今后将继续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依法管理”的原则,定期开展实验室及寝室安全法规学习与应急演练活动,持续筑牢校园安全法治屏障,为师生教学科研和生活起居保驾护航。

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