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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讲座|新中国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与经验
时间:2026-04-27 10:05:52   来源: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查看:133

撰稿:杨   初审:罗遥   复审:苏镜祥  终审:余华

2026年4月24日上午,四川省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郭彦莅临我院讲学,开展以“新中国犯罪治理模式的转型与经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理论演进与实践创新”为主题的学术报告。本次讲座系建校八十周年系列学术讲座,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李瑾主持,法学院副院长苏镜祥和部分教师及学生参加。

郭彦认为,犯罪治理与国家发展进程深度关联,其政策演进与实践创新反映了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矛盾与治理需求。将新中国成立后的犯罪治理历程划分为初创与探索时期(1949-1977年)、“严打”与综合治理并行时期(1978-2004年)、系统化治理与宽严相济时期(2005-2014年)、犯罪治理现代化化(2013年至今)四个阶段。

随后,郭彦立足改革开放以后的犯罪治理政策及实践,聚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这一自1981年提出的中国特色的治理模式,将其发展历程归纳为起源框架构建、制度化体系化、深化转型、新时代创新发展四个阶段。他结合地方实践,如浙江省的平安建设条例、四川省的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以及全国范围内综治信息平台建设、“12345”与“110”平台联动等实例,生动说明了综合治理在法治根基强化与智能技术赋能方面取得的显著进展。

最后,郭彦基于领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时期的丰富改革实践经验,分享了对于数字时代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路径的思考,提出了构建“党委领导、三线融合、数字支撑”的“131”社会治理工作法构想。强调必须强化党委统筹协调,推动“社区发展治理”、“社会综合治理”和“深化诉源治理”三条主线有机融合,并充分利用数字技术赋能,从而构建全周期、闭环式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实现社会治理效能的最大化。

法学院副书记李瑾在总结中指出,郭彦主任作为亲历多项司法改革关键进程的实务专家,其分享深刻揭示了中国特色犯罪治理体系“扎根实践、回应时代”的实践机理与迭代智慧,为法学学子理解书本之外的、生动丰富的中国法治实践提供了宝贵视角。

编辑:杨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