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稿人:吴睿 摄影:杨智棕 初审:全亮 复审:苏镜祥 终审:余华
2026年6月5日上午,国内著名刑事诉讼法学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二级研究员冀祥德莅临我院校园法庭讲学,为我校师生带来“《刑事诉讼法》第四次修改应当坚持的八大方向”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由学院副院长苏镜祥教授主持,学院部分教师代表及百余名同学参与。

讲座伊始,冀祥德教授回顾了1979年《刑事诉讼法》的制定背景和历次修改变迁。他指出,该法结束了建国后三十年刑事司法“无法可依”的混乱状态,首次规范了控辩关系与公权力配置,被誉为刑事司法领域的“小宪法”。针对1996年、2012年及2018年的三次修改,冀祥德教授进行了辩证评析。他肯定了1996年立法修改引入“对抗制”、扩大辩护权的历史进步性,同时也尖锐指出,当时配套的《刑法》第306条导致了“刑事辩护第一寒冬”。对于2012年立法修改,他强调其核心价值在于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法典,并着力解决辩护律师的“三难”问题。而对于2018年立法确立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冀祥德教授在肯定其提升效率的同时,也表达了对“值班律师流于形式”“片面追求适用率”等异化现象的担忧。

在展望未来修法方向时,冀祥德教授提出了极具建设性的“八项指导原则”。他强调,新一轮修法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落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他特别建议,应在法律表述中将“公检法”调整为“公检律法”,以此来凸显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应继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探索中国特色的诉讼模式。

本次讲座梳理了我国刑诉法从“小宪法”诞生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的演变历程,并重点围绕新一轮修法应当坚持的“八大方向”进行了深度的学理剖析与实务探讨,为理解中国刑事司法改革的未来走向提供了深刻的理论视角。师生在提问环节积极发言,展现我院师生对此次讲座的参与热情和深刻感悟。讲座在热烈的掌声中圆满落幕,期待冀祥德教授再次来校交流。
编辑:杨璠